发挥商会在矛盾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工作实践)

陈卫尧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相公庄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多方共治调解新格局,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相公庄商会曾获全国“四好”商会、山东省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彩社会组织等荣誉。

搭建一体化调解平台

实现资源整合

强化阵地建设。高标准建设相公庄商会调解工作站,与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商会“亲清会客厅”、民主法治实践中心、网格法庭等功能场所实现一体共建、功能融合,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一站式调解会员企业纠纷。

建强调解队伍。建立起由30余人组成的商会调解队伍,选用具有丰富商业经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人才,由商会会长担任调解工作站主任,商会党支部书记、街道司法所所长担任副主任,商会班子成员、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调解员。商会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邀请章丘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专业人士讲授调解方法,分享典型案例,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

拓宽调解渠道。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同步推动涉企纠纷化解。以商会调解工作站为主阵地,线下实时受理当事人纠纷调解申请、诉求问题咨询,线上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商联商会调解平台”,完成申请受理、沟通交流、案卷查阅、协商谈判、笔录确认等事项。

规范调解流程。制定商会调解工作站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明确案件纠纷受理范围,规范接受申请、调解会议、调解协商、达成协议、结案评估等五步办理流程,确保调解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创新“商会+”调解机制

实现多元解纷

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机制。积极介入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受理纠纷案件后,商会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认真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确保涉企纠纷在诉前得以妥善解决。

建立健全诉调工作对接机制。与章丘区总商会调解委员会、区法院沟通协作,实时对接。当无法解决纠纷时,商会调解工作站及时将案件推送至章丘区总商会调解委员会,由章丘区总商会调解委员会协同区法院等单位介入调解,确保纠纷得到依法解决。

建立健全“三官一律”多元解纷机制。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协同联动,创新引入“三官一律”(即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力量介入调解涉企纠纷,从专业角度分析当事双方利害关系,最大程度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

建立健全商调热线信访联动机制。与信访办、热线办、派出所等部门联动,及时受理各渠道有关涉企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程序,妥善化解当事双方矛盾,做到“商人纠纷商事解,会员纠纷商会解”。

建立健全商会调解下沉机制。在5个党建工作区分别设立商调服务点,将商会调解、服务等职能同步延伸到党建工作区、村,开展普法宣传、商事调解、对接帮扶、平台交流等活动,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现依法治会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把商会调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同步推进街道领导干部包联企业与商会走访企业,把主动排查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作为联系走访企业重要事项。走访中就合同、人事、劳资纠纷等进行沟通交流,早发现早介入,就地解决纠纷,引导企业主动与相关部门、商会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简易调解程序,为会员企业提供定制化调解服务100余次。

健全法治服务体系。建立“律所+商会”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进企业”。在商会设法律服务专员,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引进法律顾问团队,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法律咨询30余场次,开展“泉新合规益企行”活动,有效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合规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涉企纠纷。

完善调解工作链条。坚持在调解中普法,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引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坚持在调解中规范,结合案件情况,分析纠纷成因,指导企业修订规章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坚持在调解中化解矛盾,用心用情调处劳资纠纷,避免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在商会调解工作站设置法律顾问值班岗,开通法律援助电话热线,已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企业有纠纷、有诉求找商会的共识正逐步形成。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金一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