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与桂林山水同美(微光成炬)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牢记“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这一“国之大者”,在构建志愿服务机制、凝聚志愿服务力量和创建志愿服务载体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中发挥更大作用。

构建志愿服务机制

“2021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漓江后,桂林市以立法形式将每年4月25日设为‘漓江保护日’,连续三年举办系列活动,并把‘两个保护’作为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工作机制上创新,不断推进志愿守护漓江生态、保护桂林山水常态化、长效化。”日前,桂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陈刚在“传承雷锋精神·守护大美漓江”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上介绍。

为更好落实“两个保护”要求,桂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坚持在服务机制上联动互通,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统筹漓江沿岸的县区、乡(镇)、建制村、市直和中(区)直单位、景区景点、群团组织、社区、高校等各方面力量,构建漓江保护“一盘棋”联动机制。精心打造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平台,以科技手段提升共治共护能力水平,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覆盖的保护体系。

在保护机制上相融互促,创新建立公安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动监管执法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警”“志”协同的漓江保护体系。将“两个保护”写入漓江沿岸123个建制村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企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举措,引导市民争当保护漓江的守护者、监督员。

凝聚志愿服务力量

“我们注重在队伍扩容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抓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并依托‘4·25漓江保护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桂林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人蒋梅梅介绍,全市注册志愿者已达125.3万人,组建志愿服务队伍9056支,其中“两个保护”类的志愿服务队伍达911支。

桂林市大力加强志愿服务力量整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各单位党组织,以党群共建世界旅游城为载体,引领党员志愿者参与漓江保护工作,为志愿服务注入“红色因子”,释放“1+1>2”的志愿服务效能。

桂林市深化“桂姐姐”志愿服务品牌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典型示范效应,推动全市巾帼保护漓江志愿者队伍“增量扩面”,建成1466支巾帼志愿服务队,累计引领8.8万名妇女投身“呵护山水 保护漓江”服务实践活动。拓展“团建+”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青春清源”活动;辖区团兴安县委牵头组建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在全县中小学选聘100余名漓江小小观察员。

创建志愿服务载体

“我们从精心培育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品牌出发,组织和引领更多志愿服务组织参与‘两个保护’。”桂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崔文文说。

桂林市以品牌化“点亮”志愿服务,推动活动形式不断创新、内容日益丰富,着力打造“向漓而来”志愿服务总品牌。从丰富品牌内涵出发,创建“党旗领航·公益先锋”品牌,推动市导游协会开展以爱护漓江为主题的公益培训96场,覆盖18.19万人次,组织全市公益类社会组织联合开展“为爱行走·守护最美漓江”活动,带动新兴领域1800多名志愿者参与。在品牌作用发挥上下功夫,辖区七星区创建“漓江卫士”志愿服务品牌,成立全市首个“志愿服务+司法保护”联动守护漓江工作室。

桂林市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孵化中心建设,统筹相关单位和辖区高校资源力量,通过加强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政策扶持,积极孵化贴近“两个保护”需求的“小而美”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系列行动,推动桂林银行将保护漓江与金融服务相结合,打造青少年“保护母亲河——漓江”环保项目,依托漓江沿岸21家小微支行和37家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与沿江团县(区)委及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共同建立漓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并通过实施漓江环保实践积分兑换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报通讯员 曹武君)

(责编:陈小迪(实习生)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