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立法加快推进,探索人工智能发展治理规则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指出,我国网络立法加快推进,包括完善新技术新应用管理,助推信息化驱动引领。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卫星通信等新技术不断突破,新业态持续涌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但同时,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蓬勃发展,产业规模和产品数量的迅速增加,对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提出挑战。

《报告》指出,在探索人工智能发展治理规则方面,《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数据安全制度,规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加强对训练数据和训练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处置网络数据安全风险。2024年9月,国家网信办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进一步细化人工智能内容标识规定,明确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应用场景、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规范管理等制度要求。同月,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该框架从技术、应用维度分析人工智能安全风险,提出技术和治理应对措施、安全开发应用指引,推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一致、形成共识。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人工智能立法,初步构建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和数据、算法、应用等多维度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一方面,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工智能发展治理基础制度。另一方面,围绕算法、深度合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门规则。

(马超)

(责编:王燕华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