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聚资源 履职强担当 推进淮安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骆四清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与扎根社区工作的代表深入交流,谆谆嘱托“社会工作一定要加强”,为我们做好社会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江苏省淮安市委社会工作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清新形势、新要求和新特点,推进实施“1546”工作路线图,统筹统合聚资源,履职尽责强担当,全力推进淮安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工作新任务

全力推进社会工作机制建设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是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基础保障,淮安市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享有、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强化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强化“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责任,全面推进党建强企惠企,服务“7+3”先进制造业集群和“353”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建设。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完善“双审双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细化明确85条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具体措施,明确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7项正面清单和48项负面清单。以小区治理为切入点,推动“村居报告、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等措施落地见效,探索具有淮安特色的党建引领、各方参与、联动协作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

强化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落实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建设26条措施,构建“专业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专业社工”协同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融合推进矛盾化解、问题解决、积案攻坚工作。广泛开展人民建议定向征集和专题征集工作。

聚焦服务新需求

聚力推进社会工作走深走实

作为紧密联系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委部门,淮安市委社会工作部聚焦群众需求实施“四大行动”,聚力开展为民服务。

开展“爱‘新’满淮”关爱凝聚新就业群体行动。推出凝“新”向党、暖“新”关爱、安“新”护航、赋“新”成长、联“新”共治5大项目20条举措,放大“淮安爱骑日”品牌效应,建设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

开展基层治理“100+”联建联动行动。拓展参与主体,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志愿服务组织等资源和“三官一律”、医护工作者、科技工作者等深入村(社区)开展服务。

开展“古运传爱 志愿淮安”行动。围绕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环境治理、应急安全等领域,实施“邻里守望·帮帮邻”“六个同行·绿动淮安”“应急互助·安企护淮”“安老淮上·银龄服务”等十大志愿服务项目,打造一批“小而美”志愿服务品牌。

开展“微光聚爱 服务暖淮”民生微实事行动。按照“切口要小、普遍受益、量力而行、服务精准”原则,广泛征集并推动实施不见面出具电子证明等10个民生微实事项目,链接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主体,统筹建立资金池,为群众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

聚焦激发新动能

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资源整合

淮安市委社会工作部主动牵头、协调各方参与社会工作的积极性,汇聚整合多方资源力量,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效能。

积极汇聚治理要素。深入推进“四治”融合,开辟网上公开栏、网上议事厅等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议事协商活动。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探索运行积分兑换制度。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室三员”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治理和信访工作深度融合。依托智慧社区平台,收集群众“微心愿”和服务需求,开通社区党组织书记“网上直通车”,高效解决小区治理中的民生关切。

有效集聚社会力量。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专业规范的志愿服务队伍矩阵。联合驻淮高校,实体运作社会工作协同发展中心和基层治理现代化促进中心,开展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依托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建立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

聚焦增强新活力

着力推进社会工作队伍建设

淮安市委社会工作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建强“四支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建强社会工作干部队伍。牢牢把握工作属性,严格对照“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心系群众、服务社会、作风过硬”标准,加强分类培训,提高专业能力。

建强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队伍。指导企业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选聘新兴领域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深化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分层分级开展资格认证,严格落实“红领津贴”。

建强信访干部队伍。突出信访法治化理论、受理办理实务、信息系统操作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干部能力和水平。

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着眼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联合制定工作指引,指导县区加强后备人才力量储备培育。建立市级重点培训、县区骨干培训、镇街全员培训体系,发挥“三岗十八级”激励作用,完善“选育管用退”机制,完成“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指标。

(作者系中共淮安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责编:田宇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