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系统推进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理论视界)

张成刚

近年来,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催生了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就业群体。如何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关乎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高度重视、系统推进。

把党的领导贯穿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全过程、各环节。要发挥党的领导优势,把各领域、各系统的党建工作力量整合起来。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互联网、快递、交通运输等行业党委,同步推动属地党组织对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统一领导,依托行业党委管理相关龙头新业态企业党组织和企业区域党组织,确保党建工作始终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

深刻把握新就业群体的突出特征。新就业群体工作方式、组织模式、权益诉求的特殊性,决定了服务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流动性大,在不同平台之间转换频繁,使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难以有效推进。不同类型劳动者诉求差异明显,服务管理需要分类施策。此外,新就业群体总体收入波动大,工作强度高、职业保障不足,部分劳动者缺乏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健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制度举措。在把握新就业群体的突出特征,破解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难点的过程中,要推进制度创新,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

第一,科学界定新就业群体法律关系。将“劳动关系”表述拓展为“工作关系”或“用工关系”,推动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在表述和适用中适度弹性化,增强制度适配性,避免与劳动合同法中狭义劳动关系简单绑定,更加符合新业态实际用工特征。

第二,健全组织吸纳机制。鼓励设立流动党群服务点、网络社群组织阵地,推动群团组织主动吸纳新就业群体,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新兴领域的组织覆盖与服务供给能力。

第三,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体系,明确其在用工组织、信息管理、算法运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动平台企业在组织形式、治理方式上从“技术平台”向“社会平台”转型,形成“多赢共享”的用工生态。

第四,健全算法治理机制。制定平台算法透明标准,保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健全政府主导、平台参与、社会监督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防止技术滥用和责任失位。

第五,推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养过硬、机制健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重点面向新就业群体提供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技能提升、就业援助等服务,推动服务资源专业化、常态化、精细化配置。

第六,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广、查询便、响应快的数字服务体系,推动休息驿站、权益服务点、培训资源等网点数据平台化、地图化,打通“找不到、用不上”的服务堵点。推动新就业群体服务与平台现有APP数据对接。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框架下,探索公共数据与平台数据的合规联动,用于入职管理、风险防控,提升就业安全性。

第七,完善争议处理机制。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动调解组织前置,建立多元化、分层次的争议处理路径。完善新就业群体权益争议类型数据库与裁审规则,保障新就业群体获得公平、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第八,推动治理共建机制。引导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基层治理,鼓励其以志愿者等身份参与社区巡查、安全宣传、便民服务等公益性活动,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感。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

(责编:王燕华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