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基层协商民主的具体实践,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表现形式。各地坚持党建引领,搭建“家门口”的协商平台,构建“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闭环机制,发挥各主体议事协商作用,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村(社区)议事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它以村(社区)这一社会基本单元为基础,围绕群众共同关心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公共决策问题,借助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形式,通过广泛参与、利益表达、对话沟通,最终形成共识。广东省惠州市有1043个建制村、303个社区,2023年以来,惠州市1346个村(社区)共成立议事协商工作小组4000个,有效解决了房屋修缮、农村教育及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等难题,惠及群众百万人次。
党建引领,推进议事协商规范化。惠州市始终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于村(社区)议事协商的全过程各方面,印发相关系列文件,明确村(社区)议事协商的原则、内容、主体、形式、程序、成果运用等,制定“明确议题—组织协商—决策执行—反馈落实”闭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多方参与的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由基层党组织对议题征集、确定、协商、成果转化等实施全程主导,确保议事协商在党的领导下规范运行。
多方聚力,落实议事协商主体多方化。惠州市坚持“众人事情众人商量”,协商主体涵盖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驻村(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当地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推动村(居)民下属专业委员会建设,重点依托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儿童、物业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开展专项领域议事协商。广泛吸纳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参与议事协商,激发多方主体参与基层治理。
拓展平台,实现议事协商便民化。惠州市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按照“就近、相邻”的原则,依托村(居)民的闲置房屋,推进“嵌入式”“零距离”“接地气”的党群连心站(邻里中心)、七点议事厅、村(居)民议事亭等议事协商场地建设;通过整合“党员议事厅”“一站式”惠民综合服务中心、“红色村”等示范创建工作资源,在村(居)民聚集的村头、大树下设立“竹林里”“榕树下”议事园,利用小区架空层、闲置场所设立议事厅、议事长廊,丰富议事协商平台,将议事协商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创新实践,推动议事协商模式多样化。在工作实践中,惠州市各县区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改进议事协商机制,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村)社区治理。如惠城区江南街道祝屋巷社区依托“榕树下议事协商”,召集党员、居民、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共商辖区难点堵点,践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激活居民参与热情,实现党建引领多方共治。惠城区桥东街道水东东社区以“双向奔约、组织应约、大事商约、自治公约”四约措施,通过“线上线下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居民参与基层治理,解决居民烦心事。大亚湾澳头街道兴港社区推行“四步工作法”(居民下单、社区接单、协商定事、联动办事),通过“圆桌议事”有效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水平显著提升。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斜下社区推行“六步议事法”(居民提事、社区理事、多方议事、多方办事、社区亮事、居民评事),精准对接居民需求,打通服务居民的“最后一米”。
经验启示:
广东省惠州市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于村(社区)议事协商的全过程,引导多方力量参与议事协商,共同激发基层活力。打造党员群众互动交流、议事协商平台,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有效模式。在有重大事项需要议事时,由社区“两委”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居民等代表参与议事;在有其他事项需要议事时,由相关小区业主、党员群众代表等多方主体参与。通过组织召开议事会,收集居民意见与建议,及时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作者单位:广东省惠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闫涵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