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明确部署。湖南省湘潭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锐意进取、创新实践,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学笃行、扛牢责任
强化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使命担当
湘潭市将社会治理、基层党建纳入市委常委会三项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志愿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了部门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党建引领、赋能发展
探索新兴领域党建有效途径
湘潭市将抓好新兴领域“两个覆盖”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三确保一提升”(确保党组织应建尽建、确保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新建党组织发挥实质性作用,促进全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目标,提升“两个覆盖”质效。市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全市12家单位、20多家爱心企业联合开展“我爱湘潭我的家”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系列活动,全年开展92场,服务新就业群体、户外劳动者等5万人次。建设新就业群体服务站点(含红色驿站)276个,提供休憩、充电、阅读等一站式服务。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党建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组建及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市、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97%、93%。瞄准“三强三示范”(政治引领强、传递党的声音当示范;服务发展强、融入中心大局当示范;队伍建设强、行业自律规范当示范)目标,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一一对应关系文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作用。做实惠企、强企“五大行动”,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率先在全省出台惠企、强企“五大行动”15条措施,全面开展思想领企、组织带企、人才兴企、服务助企、共建联企“五大行动”,落实直通快办机制,开展助企服务691场,惠及企业2529家,助力解决困难问题1441个。
创新治理、典型引路
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湘潭市落实“十四五”规划关于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18人要求,拓宽晋升通道,近两年70名社区工作者进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队伍,并落实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津贴。落实省委书记“推广好云龙山庄小区管理经验”指示精神,全市范围内推广云龙山庄小区治理“163模式”,即以党建为引领,建立有组织、有队伍、有场所、有机制、有活动、有保障“六有标准”,确保实现零上访、零事故、零发案“三零目标”。目前共有531个小区学习推广该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经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做好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N”体系,“1”为涵盖爱党爱国、守法遵规等9方面内容的基本框架,“N”为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的个性化条款,实现“一村一约”“一社区一特色”。推动资源整合与赋能增效,集“新兴领域党建联系点、人民建议征集直报点、社区志愿服务示范点、社区治理教学实习实践点、专业社工机构服务点”于一体,在4个市级、7个县级试点单位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深入基层、问计于民
推动人民意见征集工作走深走实
为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改进工作作风 扎实开展“三听三问”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一线走访,市级领导累计深入基层走访听问1021人次,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走找想促”系统报送调研问题4241件,已办结2757件,办结率90.03%。为广泛汇聚民智、提升治理精度,在全省率先配套出台《议题选取办法》《特邀建议人选聘办法》《重点建议办理办法》,率先选聘特邀建议人30名,开展“十五五规划”“我爱湘潭我的家”等主题征集,设立直报点21个,累计收集各类建议4410条,其中,2条建议获省委书记批示,5条“金点子”直接纳入市委改革事项,实现“献策湘潭”。
品牌驱动、平台支撑
实现专业服务提质增效
为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和供需对接,创新开展“志愿湘潭红”服务项目“揭榜挂帅”活动,打造“志愿红”相伴、“我的韶山行”等10个市级、11个县级志愿服务示范阵地和对应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与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碧泉书院)共建湘潭社会工作研究院,目前,湘潭社会工作研究院承担各级课题及产出成果20余项,为湘潭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系中共湘潭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责编:纪博珩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