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新闻速递)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需要,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近日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7章32条,围绕社区工作者“选育管用”全链条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选任招聘上,明确配备标准、方式及专职人员招聘基本条件;岗位待遇保障上,要求建立科学岗位等级序列,规范薪酬构成、标准及劳动合同签订;能力建设上,构建“省级示范、市级重点、县级骨干、街道(乡镇)全员”的分级培训制度,突出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履职本领提升,丰富培训形式、强化实战实训;规范管理上,明确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的原则,细化考核、档案、借调、监督等要求,划定11条队伍退出情形;激励关爱上,完善递进培养机制,加大优秀社区工作者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力度,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深化社区减负,让社区工作者集中精力服务群众。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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