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领航 以法为基 奋力书写新时代基层治理新篇章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准回应基层治理需求,为破解治理难题提供了坚实法制支撑。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江门村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准绳,推动基层治理从“凭经验、靠人情”的传统模式向“依法律、按程序”的规范化模式转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强化法治引领,把稳依法治理“方向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这与江门村已建立的三级组织体系、将党组织领导贯穿村民自治全过程各方面的实践高度契合。江门村将全面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健全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依法增设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聚焦三类群体在生活保障、健康服务、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主要需求,建立动态更新的服务台账,针对性提供精准服务,着力构建覆盖全面、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民生保障体系。

强化法治实践,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力”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提出的更高要求,江门村结合苗族“火塘文化”特色,创新实践“三治”融合治理模式,打造“火塘夜话”平台,推动法律精神深度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以自治为基础支撑,严格遵循村民议事协商法定程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村民家中,倾听诉求、收集建议;针对村级重要事务,邀请村民代表共同商议,确保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以法治为重要保障,把法律宣传融入日常治理,定期邀请法官、律师进村,用双语讲解宪法及惠农政策。通过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形式,帮助村民明晰权利义务,确保村级事务办理全程合规、结果公正,筑牢规范治理底线。

以德治为精神内核,推行文明实践积分制,设立“积分超市”,把遵规守法、邻里互助等行为纳入积分范围;开展先进典型推介活动,由村民在议事协商中推荐候选对象,以身边榜样带动文明新风。通过系列举措,引导村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依法办事、诚信友善成为苗寨普遍共识。

强化法治赋能,升级治理服务“硬支撑”

紧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务公开优化及监督机制完善的新要求,江门村着力推动服务效能提升与权力规范运行。

在村务公开提质方面,严格落实法律新增的组织协商事项及落实情况公开要求,将村庄规划、从村集体经济所得资金和物资的使用、重点帮扶方案等8类重要事项纳入必须公开清单。

在监督机制强化方面,落实法律关于民主监督的刚性要求,构建“党组织监督+村民监督”双重体系。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入户走访等线下渠道,以及电话沟通、微信群留言等便捷方式,为村民参与村务监督搭建平台,村“两委”干部对村民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跟进、回复、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江门村)

(责编:王燕华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