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在职党员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发挥他们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既是强化服务意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整合基层治理资源、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如何有效激发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时代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扎根社区,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其价值意义体现在三个维度:
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职党员下沉社区、贴近群众,主动倾听民声、收集民意,聚焦社区治理的痛点难点,以实际行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与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
筑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职党员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服务,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涵养邻里守望的社会氛围。社区治理成效关乎居民切身利益,在职党员凭借自身能力与资源优势,为社区治理提供有力支持,精准破解老旧小区改造、公共服务供给等治理难题,通过带头践行文明风尚、化解矛盾纠纷等行动,营造和谐有序、邻里守望的良好氛围。
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堵点问题
尽管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其充分发挥作用,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内生动力有待激活。部分在职党员对基层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深刻领会“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强则天下强”的深刻内涵,存在“社区治理只是社区工作者职责”的片面认识,对社区事务关注度不高、责任心不强。同时,部分在职党员本职工作繁忙、时间精力有限也是制约他们参与社区治理的原因之一。
评价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当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评价体系尚未成熟,缺乏科学量化的评价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员参与频次、成效与群众满意度,无法形成有效激励,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支撑保障体系有待健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需要时间、经费、物资等多方面保障。但实践中,部分保障措施落地不实,具体表现为社区治理活动经费不足难以支撑常态化服务项目,活动设备与服务资源匮乏限制服务质效与覆盖面等。
构建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的完备体系
构建在职党员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的完备体系,需从组织构建、机制保障、评价激励、精神培育等方面协同发力。
健全组织体系,筑牢治理骨架。构建“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架构,通过层级化管理,强化党员身份认同,推动治理触角延伸至“神经末梢”。明确各层级职责边界,确保治理责任层层传导、工作任务精准落地。
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支撑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社区活动经费等资源,建立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配齐配优活动设备与服务资源,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服务阵地,为党员参与治理提供便利条件。
健全评价激励,强化正向引导。建立科学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频次、成效、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范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形成“参与—评价—激励—提升”的良性循环。
培育公共精神,激活内生动力。通过专题党课、案例研讨、实地观摩等多样化教育培训,结合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引导在职党员深刻认识社区治理的重要性与自身职责使命,强化主人翁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作者系天津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编:纪博珩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