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加强有关监督工作提出要求,着力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破解“监督难、监督弱、监督推诿扯皮”等难题,为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重庆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实际,围绕监督主体及责任、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4个部分提出26条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行业协会商会纵深发展。一是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近年来,重庆市委“两新”工委依托行业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成立市级行业(综合)党委,全覆盖纳管脱钩和直接登记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市委社会工作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市级行业(综合)党委、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综合监管部门等7个方面监督主体及责任,努力构建完整的监督链条和监督体系。为解决监督空白问题,《实施意见》压实市级行业(综合)党委“未设纪检组织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处置交办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责任。二是明确监督的主要内容。结合党中央有关要求及市委工作安排,《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内部治理、改革发展等5个方面监督内容。同时,将“党组织应建未建、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等问题整改情况”、“规范名誉职务设置及人员管理”、“严防严治各种不良倾向,坚决整治和杜绝党务工作事项外包、委托辅助服务事项不规范、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等问题的情况”等事项一并纳入监督内容。三是明确监督的方式方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做实日常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制发监督提示或者纪检监察建议、建立负责人廉洁档案、健全负责人人选审核前置把关程序等5个方面常规监督举措。同时,结合“数字重庆”建设,针对性提出“探索推进信息化监督”举措,着力以数字化建设助推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工作智能化、精细化、常态化。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会商、问题线索移交、违纪违法问题报告、办案工作协作、改革发展协调、专项治理、定期听取工作报告等8项机制,推动各监督主体之间加强政策协同、信息协同、工作协同,凝聚起强大的监督合力。
(责编:田文昕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