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客观上,新就业群体虽“新”,但就其群体的政治社会属性而言,新就业群体并不“新”。新就业群体是“新型就业形态劳动者”,这决定了这一群体的两个根本属性。一是他们属于普通劳动者,在经济关系上,他们属于被雇佣者,是生产关系中获取报酬的一方;在社会关系上,他们往往脱离了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进入了更为复杂的现代分工体系中;在政治关系上,他们是工人阶级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基础。二是他们的工作场域在新兴领域,具体而言是依托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就业群体,劳动关系呈现出“去雇主化”的特征。保护新就业群体权益,需要认识流动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建立适应时代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
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
需要以市场在自愿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原则
在工业化过程中,劳动者权益保护建立在相对固定、面对面谈判的劳资关系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加以保障。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在政治上处于领导地位。长期以来,党和政府运用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效保护了劳动者权益。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国营工厂普遍建立了“单位制”的生产—社会体制,工厂承担了社会保障功能,工厂的生产效益直接影响工人福利。改革开放以后,劳动力、资金和技术的流动性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频繁。具体到劳资关系,一种以合同制、岗位责任制、绩效管理等制度为支撑的更为灵活的雇佣制,开始普遍推广。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尽管遭遇了一些困难,但总体上,工人阶级的权益得到了保护,且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普通劳动者享受了改革开放成果。
在新兴领域迅速发展的情形下,平台通过大量的补贴将权益向消费者和从业者倾斜。我们访谈过的早期网约车司机和快递从业者均表示,他们刚入行的时候,和传统行业相比,获得了较好的收入。因此,即使是劳动保障不健全,但在高薪资的吸引下,大量传统行业从业者加入其中。然而,随着新兴经济的市场趋于饱和,其行业迅速具有了传统行业特征,劳动力供需关系发生改变,其平均薪酬和传统行业相差无几。我们在广东省深圳市调研的网约车司机,大多数是全职网约车司机,每月纯收入为6000至8000元。从业人员反映,从性价比角度看,相较于工厂务工。开网约车看似“自由”,但同样困在算法系统里。
因此,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的突出,根源在于新兴行业的传统化。过去以高薪酬换取低保障的模式,已经难以获得从业人员的认可。
新就业群体保障
需要回应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某种意义上,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是流动社会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流动时代,一切固定的、稳定的关系,都在发生动摇。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流动社会具有双重叠加特征。
一是大量农村劳动者从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中解脱出来,进入城市社会分工体系。一部分农民工进入工厂,成为产业工人。工厂是一个将劳动力、资本和技术聚合而成的相对稳定的生产体制,劳动者和雇佣者都附着于工厂中,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利益共同体。还有相当部分农民工进入城市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这些行业具有临时性和不稳定性特征,他们是临时就业人员。
二是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兴起,无论是城市劳动者还是农村劳动者,有一部分人从传统的相对固定的工厂体制中解脱出来,成为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新就业人群。一方面,新经济领域催生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另一方面,传统行业也因为互联网平台经济的介入,雇佣关系开始松动。随着互联网招聘平台的大规模使用,越来越多的企业依靠“第三方”招聘员工,雇主和劳动者之间不必建立稳定的劳动合同,“日结”代替了月工资的概念,劳动力和资本的连接越来越快,但也越来越不稳定。互联网平台的兴起,改变了货运行业,看似传统的货车司机职业,他们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事实上具有新就业群体特征。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推出了相对完善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特别是针对建筑工程领域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取得了卓著成效。当前,农民工就业人数在建筑业急剧下降,而服务业,特别是新兴领域服务业则大幅度上升。从调研情况看,进城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关注点,首先还是合理的薪酬,其次才是社会保障。当前,大多数农民工有进城买房的需求,现金支出的压力比较大。农民工之所以从事快递、网约车以及货运行业,最重要的还是其薪资水平有一定上升幅度,劳动者可以获取更多的收入。但是,“争分夺秒”式的劳动节奏,意味着劳动风险的增加,其权益保障问题自然突出。
组织化是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主要手段
新就业群体的就业形态主要依靠互联网平台经济,其实,其日常生活也主要依靠社交媒体。从调查情况看,个别新就业人员的诉求,并不代表新就业群体的需求。但在缺乏组织的情况下,个别诉求传导到社会和政府机构里,易被误解为群体需求。因此,当务之急是需要适应新就业群体的特征,开展组织化的工作。
一是通过抓好“两个覆盖”,来组织和服务新就业群体。通过管行业也要管党建的形式,把组织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新兴领域,这是主要支撑。特别是对于人员相对稳定的企业和站点,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能够有效结合,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二是通过非正式社群,开展服务和保护。部分新就业群体仍保留了传统社会关系,比如,快递站点往往有家族式、老乡群体的特征,通过细致的工作,党和政府是可以有效链接到每一个从业人员的。我们调查发现,很多新就业群体都有社群及自组织,如何吸纳其中的积极分子,是有效提供服务和维护权益的关键。我们在江苏省常州市调研发现,有热心骑手建立爱心群,除了快递员、网约配送员之间相互沟通信息、提供互助外,还给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一些地方通过将正式工作制度和非正式网络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果。比如,湖北省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建立了新就业群体常态化联络机制,有效解决了党和政府在保护新就业群体权益工作中的“盲区”问题。河南省济源市在新兴领域党建中建立了“专项计划+动态调剂”的分配机制,把党员发展指标重点向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和中小微企业倾斜,通过健全“双向培养”机制,既把业务骨干培育成党员,也把党员锻造为行业先锋,不断壮大新兴领域党员队伍,夯实了党在新兴领域的执政根基。
新就业群体是流动时代的产物,具有流动性和匿名化的特征,其权益保护也应创新方式。新就业群体涵盖范围广,除了重点群体,其他群体也需要关注。比如,当前各地的一个工作重点是推进友好场景建设,推动优化住宅小区、商场、楼宇等配送环境,加强对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进门、停车、用餐、职业发展等急难愁盼问题。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具有共通性,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也需要建立相关的关心关爱措施。需要研究的是,新就业形态产生的权益保护和社会稳定问题,主要矛盾是劳资关系以及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重点在于理清劳资关系,对新就业群体进行组织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湖北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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