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持续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新闻速递)

为进一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截至2025年底,安徽全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参保已达99.56万人,近1.41万户用人单位、超47万名劳动者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在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中,采用“按单缴费、每单必保”的方式,确保每单都有基本保障。

随着《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落地实施,安徽从省级层面划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范围并明确了他们应享有的基本权益。其中,正在施行的社保“数据找人计划”,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在省内自主选择参保地和缴费档次,不再受户籍、就业地的限制。

据了解,安徽将持续抓好《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落地执行,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指导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压紧压实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用工主体责任,确保法规条款落地见效。

(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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