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和全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推进会部署,落实全市社会工作部长会议要求,对全市“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
《方案》强调,“两法”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坚持和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和保障基层治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围绕“两法”关于强化党对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领导、保证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村(居)民委员会职责等新规定新要求,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贯通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方案》明确,要全覆盖培训辅导,通过举办专题学习活动、“渝社大讲堂”、分级分类培训、深入宣传解读等方式,提升社会工作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立体式宣传宣讲,加强社会工作条线宣传,拓展社会面宣传,深入基层群众普法,提高“两法”的社会知晓度;系统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加快推进有关配套地方性立法,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形成上下贯通、城乡统筹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穿透式抓好落实,规范村(社区)组织权责,完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持续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加快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基层治理体系。
《方案》要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统筹,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充分调动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取得实效。
(责编:王海璐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