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语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如何走好乡村善治之路,是摆在基层治理面前的一道必答题。村规民约,以其独特的柔性力量,成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有效抓手。

乡村情况千差万别,一纸规约难以包治百病。有的在移风易俗上精准发力,细化红白喜事倡导性标准;有的在人居环境整治上明确标尺,量化门前三包责任;有的在产业发展上凝聚共识,引领诚信经营风尚。实践表明,只有把“大道理”转化为“小规矩”,把原则性要求细化为可操作条款,村规民约才能真正管用、实用、好用。

制度千万条,不落实就是一张白纸。建立监督队伍、推行积分制管理、强化结果运用,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让“软约束”有了“硬抓手”。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率先垂范,本身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动员。此外,从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到村民代表逐条审议,再到全体村民共同表决,每一个环节都让群众参与其中,规约才能从“要我遵守”变成“我要遵守”。群众的认同感,是村规民约最坚实的根基。

村规民约虽小,却承载着基层治理的大文章。它既是一份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还是德治的载体。走好乡村善治路,需要我们以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把这份承载着群众期待、凝聚着集体智慧的规约,真正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责编:李梦苒(实习生)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