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链条培育激活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动能(学思践悟)

孙小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浙江省宁波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破解“为考证而考证”“考出证却用不好”等问题。牢固树立“大人才观”,做好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探索出一条从“持证”迈向“善用”的人才建设新路径。

《意见》提出,突出抓好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职业资格考试只是入门门槛。仅凭证书证明能力,容易忽视实务训练和复杂情境应对能力的培养。针对这一问题,宁波市着力构建“基础普及—专业进阶—领军拔尖”三级培养梯队。夯实基础层。建立“3年全员轮训+30课时必修”制度,防止“一考永逸”。做强专业层。联动在甬高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推广“高校教师+一线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育人方法,将课堂搬进社区、实务引入课堂。突破领军层。加强培育省级人才、市级人才。明确实训不够不上岗、案例评审不过不晋升,让能力成为硬标尺。

《意见》提出,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多渠道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针对岗位虚设、专业价值难以体现等问题,宁波市坚持“以用为本、人岗相适”,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岗位供给全覆盖。推动重点领域应设尽设,将持证社工纳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揭榜挂帅“七个一批”。发布领衔一批课题、督导一批村(社区)、传带一批人才、认领一批行业、轮值一批活动、推进一批项目‌、建设一批基地等“七个一批”清单,覆盖“一老一小一新”。服务管理标准化。落实工作职责责任清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阶段性工作提示清单、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对账表等“三单一表”推进机制,推动行业管理部门既抓业务又抓人才管理,实现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绩效评估闭环运行,避免“有位无责、有岗无用”。社志融合深拓展。在青少年事务、卫生健康等10个领域开展首批试点,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主导、志愿者协同”流程,在“暖暖的新家”等品牌项目中,固化“持证社工策划、志愿者实施、联合评估”机制。

《意见》提出,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评价标准。健全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的职业道德规范。宁波市构建多元评价机制。标准“多维化”。涵盖职业道德、专业素养、服务实绩、群众满意度等多方面。资格“梯次化”。规范职业资格评审管理,探索分领域分类别评价。结果“硬挂钩”。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挂钩,在“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事业编制招录中优先倾斜。

《意见》从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完善激励机制两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宁波市坚持待遇留人、事业留人。薪酬“实打实”。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常态增涨机制,按持证等级发放岗位津贴。发展“步步宽”。推行“导师帮带制”,省级以上人才、高级社会工作师任首席导师,以2年为周期开展“一对一”指导,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建成实训阵地,形成覆盖全市、梯次合理的骨干人员培养网络。

宁波将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在培养上求真、在使用上求实、在评价上求准、在激励上求暖,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让持证社工真正用起来、用得好,推动队伍建设从“纸上蓝图”变为“地上实景”。

(作者系中共宁波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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