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并将老龄和养老服务作为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业化建设的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作为专业力量,可深度融入居家、社区、机构、医养融合等养老场景,在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聚焦家庭赋能,筑牢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能够依托专业评估精准识别老年人需求,实现服务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聚焦家庭赋能,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为照护者提供技能指导、喘息服务等支持。伴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家庭照护床位等政策的落地,居家养老能够获得系统性支持。
立足社区依托,激活社区养老服务效能。《意见》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作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在社区养老中,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可整合医疗、文体、志愿等资源,搭建平台,完善日间照料、老年学堂、适老化改造等服务,破解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分散、服务碎片化难题。同时,培育为老志愿服务力量,完善邻里互助机制,倡导积极老龄观,推动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在“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实现“老有所为”。
强化机构支撑,加强机构养老人文关怀。《意见》提出,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多渠道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养老机构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可构建“身心社灵”(身体、心理、社交、生命意义)服务模式。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运用专业方法为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社交拓展等服务,缓解孤独感,重建情感连接;联动医疗、康复、护理等专业,构建跨专业协同服务模式;开展员工培训,提升照护人员人文关怀能力,让机构养老既有专业照护,又有情感关怀。
深化医养结合,推动医养服务融合发展。《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医务社工与老年社工联动,可促进医疗与养老资源融合,搭建老年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的沟通桥梁,畅通医保衔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同时,推动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协同机制,打破政策和资源壁垒,实现医养服务无缝衔接。
围绕《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的全链条部署框架,紧密结合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需求,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可从四个维度着力推进,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精准化培育策略,打造专业化队伍。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老年社工的思想政治引领、专业培训与专业教育,依托高校专业教育体系与常态化继续教育机制,聚焦养老领域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认知症照护、家庭赋能、医养协同等专项培训,培养一批精通养老服务、善于破解复杂问题的高层次实务人才。
推进规模化岗位布局,拓展服务覆盖场景。落实《意见》在使用环节提出的“优化布局”“扩大岗位规模”“规范使用”等要求,引导专业服务力量向农村、基层和偏远地区下沉;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及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增设老年社工岗位;规范岗位服务标准,明确老年社工在需求评估、资源对接、人文服务等方面的职责。
建立科学化评价体系,树立实干服务导向。健全涵盖品德、能力、业绩等要素的老年社工评价标准,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评价诚信体系,将个案服务成效、服务创新实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开展综合考评,推动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直接挂钩,确立重实干、重实效的服务导向。
实施常态化激励措施,建强基层服务队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落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础待遇。结合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工作量、工作难度,优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成本核算机制。加大优秀老年社工宣传力度,激发其干事创业活力。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社会工作科科长、高级社会工作师)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