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并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40年大事记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显示,40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促推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更加完善。其中,联合民政部等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开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项目,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净化网络空间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涉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职责所在,也需要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同发力。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及示范建设工作,指导各地探索依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帮教等专业服务。2022年,在首都师范大学设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基地”。在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依托司法社工等力量,规范开展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等工作,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精准帮教质效,教育挽救、关爱救助了一大批涉案未成年人。
2025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社会工作部连续两年每年在五个地市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促进项目”,通过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专业人才等方式,不仅丰富了地方司法实践,也为全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长远发展提供了借鉴样本。
据介绍,在深化社会化支持体系方面,检察机关将规范司法社工参与司法转介的行为准则、权利义务、工作方式、评价标准,推动司法社工贯通履职,加快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成果转化和高质量发展促进项目推广,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全面提升。
(赵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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