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社会工作部日前制定印发《中共江西省委社会工作部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工作研究课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社会工作政策理论研究质量和水平。
《办法》明确,课题用于支持对促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分为面向全省社会工作部门发布的自主研究课题和面向党校、智库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发布的专项研究课题。其中,自主研究课题鼓励全省社会工作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申领开展,对于难点问题和跨部门、跨领域事项,鼓励联合其他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攻关;专项研究课题则侧重临时性、紧迫性或前瞻性研究任务。
为提升课题管理质效,细化完善相关流程和标准,《办法》建立了从申报、立项、实施到结题评审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专项研究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重点评估研究方案的政治性、可行性与创新性,研究成果通过验收评审才能予以结题;申领自主研究课题的社会工作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调研报告,省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评选优秀研究报告。
在成果宣传推广与转化上,《办法》规定,充分利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加强对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通过课题的深入研究、系统集成,为推进社会工作重要部署、重点任务服务,推动上升为社会工作政策举措,为推动新时代全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况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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