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简化行业协会商会注销登记程序(新闻速递)

近日,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简化行业协会商会注销登记程序的通知》,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注销堵点难点,优化办理流程、健全监管体系,全面畅通社会组织规范退出通道。

山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明确适用范围,划定四类可简化注销的情形,同时列出八大负面清单,对涉及国家安全、涉诉涉访、资产债务复杂、被立案调查等主体,明确不得适用简化程序,做到高效办理与风险防控双向兼顾。

针对无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情况,允许通过省级报刊、权威网络平台发布公告推进注销,公告期不少于30日;对债权债务明晰、长期未开展业务、已完成审计或机构分立合并的组织,推行简化清算模式,可沿用现有审计资料、免于重复全面审计,分立合并主体还可直接免予清算。

针对注销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职、证照印章遗失、银行账户冻结等特殊情形,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同时完善司法清算衔接、异议受理、追责惩戒等配套机制。对隐瞒信息、虚假承诺的行为,将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方位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下一步,山东各地相关部门将协同抓好政策落地,强化业务指导与宣传解读,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有序退出、优胜劣汰,持续优化社会组织整体结构与发展生态。

(赵承彬)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