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小章程” 做实“大治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曾经,天津市宁河区部分村存在议事流程模糊、群众参与渠道不畅、红白喜事攀比成风等治理难题。今年以来,宁河区委社会工作部坚持问题导向,锚定基层治理难点痛点,在全区统筹推进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工作,坚持“区级统筹、依法规范、群众主体、全程参与”四大原则,把村组织架构、职责边界、议事决策流程、民主监督渠道等内容全部纳入自治章程,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制度支撑。

从“干部定”到“群众商”,把好章程修订“入口关”

区委社会工作部要求各村在自治章程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循“民意征集—拟定初稿—街镇审核—群众表决—备案公示”的完整流程,坚决杜绝村干部“闭门造章”。廉庄镇木头窝村党支部根据修订要求,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分片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楼栋院落广泛收集群众需求,重点梳理大家对村务管理、红白喜事、养老孝亲等问题的建议,形成草案;草案提交街镇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召开村民会议集中表决,确保每项条款都贴合民情、合乎法规。

“自治章程不再是上面制定的硬规矩,而是我们自己商量出来的好点子。”不少村民感慨道。

截至目前,全区所有村已完成自治章程修订工作,修订材料全部归档留存。

从“凭经验”到“循章法”,厘清村级事务“明细单”

“过去村里办事多凭经验,靠口头交代,遇事该找谁,村民心里是一笔糊涂账。新修订的自治章程把有事找谁解决、怎么解决写得明明白白,大家一看就懂,办事更方便了,参与村里事务底气也更足了。”宁河镇大辛村村民张大爷指着刚公示的自治章程说道。

自治章程重点在于厘职责、定边界。宁河区各村以自治章程为载体,构建起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发力的“一轴三体”运行体系。

章程中不仅明确了重大事项前置研究程序,还细化界定了各村级组织的履职清单与职责边界;同时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流程,常态化民主协商机制及村务公开内容时限等纳入章程,从制度层面破解村级职责交叉、办事流程模糊等难题,确保各组织行权有据、运转有序。

从“纸上写”到“事上见”,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水”

自治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将纸面条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真正成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工具箱”。宁河区各村结合实际,将移风易俗、改善人居环境、关爱特殊群体等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并通过机制创新和实践探索,让条文从“纸上”真正落到“事上”。

岳龙镇胡家甸村深挖本土资源,遴选群众认可度高的乡土人才组建“小胡管家”志愿服务队,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围绕政策讲解、生态保护、纠纷调解、民意倾听、文明倡导、困难帮扶六大领域开展精准服务,让章程条款落地为切实行动;造甲城镇西小王台村探索推出“文明积分”管理制度,将章程倡导的文明行为量化为积分,以“小积分”撬动“大治理”,遵章守约、崇德向善在村里蔚然成风……一系列生动实践,让“软约束”真正成为“硬规范”,成为群众看得见、用得上、信得过的行为准则,持续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如今在宁河,“依章程自治,按制度办事”已从一句口号变为群众的行动自觉。完备规范的村民自治章程,既完善了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又搭建了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让群众从治理“旁观者”变成了“主人翁”。

(本报通讯员 王彬)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