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群体与城市“双向奔赴”的治理意涵

李明令

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群体的劳动轨迹已深度嵌入城市空间的毛细血管,成为维系市民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力量。基于日常劳动与社区互动,新就业群体身上逐渐沉淀出一种独特的职业公共性,比如作为“移动探头”的治理优势。如果这一优势能在庞大的新就业群体中形成规模效应,那么由此带来的城市治理效能提升,将成为平台经济时代的重要社会福祉。从“城市过客”转变为“治理参与者”,体现了新就业群体与城市的“双向奔赴”,生动诠释了一种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新实践。

“双向奔赴”意味着新就业群体与城市形成了正向的社会交换关系,服务与治理形成了有机转化关系。做好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可以增强新就业群体的职业认同感,让这一群体感受到政策温情和社会温暖,激发新就业群体产生互惠性的回报预期。关爱服务不只停留在福利供给层面,而是要带动新就业群体以实质性的治理行动回馈社会,让他们成为城市社会建设的参与者。一方面,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修订小区管理规约,帮助新就业群体妥善解决“进门难、停车难、充电难、找楼难”等现实问题;另一方面,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与骑手党支部等开展结对共建,鼓励骑手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这一举动便是在服务端和治理端之间架起桥梁,致力于实现服务质量与治理效能的双向提升。

由于政府、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社区等主体的多方协同,促进新就业群体有序融入社会治理方面有了显著变化。

首先,对于新就业群体的组织化吸纳,已逐步迈向赋权增能与角色重塑的新阶段。以党组织为引领,借助平台企业、站点网点,成立志愿服务队、食品安全监督队及兼职网格员队伍等,推动新就业群体从分散个体到引导参与治理的转化,成为有身份、有职责、有归属感的治理参与者。这种转化利用了这一群体的职业优势,有效组织并激活了他们的劳动特性。作为社区空间的高频流动者,他们对小区楼栋、街巷角落及人流车流高度熟悉,弥补了城市社区治理的漏洞和盲区。当然,除了基层治理,未来还要进一步健全新就业群体与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的互动机制,为其参与行业治理和平台治理创造机会空间。

其次,对于新就业群体的参与引导,已在参与广度和深度上取得了较大进展。新就业群体可以直接通过微信群、小程序等载体,即时上报小区治理线索、安全隐患等。不过,虽然参与态势向好,但是总体覆盖率依然偏低。一是因为动员难,新就业群体人员分散、党员基数较少;二是因为抽身难,高流动、高强度、快节奏的平台劳动使其无暇顾及公共事务。对此,如何进一步营造参与氛围,引导更多的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仍是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既要探讨常态化参与平台的建设,实现对新就业群体的有序动员、精准吸纳与长效支持,也要同步消化、反馈和解决新就业群体发现的各种问题,形成治理闭环。

最后,对于新就业群体的参与激励,已基本建立了相应的支持机制。为了吸引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各地普遍探索了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比如荣誉表彰,搭建“小程序—积分累计—积分兑换”的激励链条。但当前的重点任务在于,推动相应机制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运转,让这套机制畅通起来。以积分制为例,既要真正发挥引导作用,不能让所谓的积分服务或积分超市成为摆设,也要认识到积分制只是工具,目的在于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不可陷入过度精细化的积分统计工作。针对目前大量在微信群随机上报的现象,应探索建立相应的衔接机制,由专门的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抓取与审核认定,推动问题有效转化,保护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

进一步推动新就业群体与城市的“双向奔赴”,需要处理好三组关系。

一是生存、生活与发展的关系。新就业群体的需求一般呈现出三层结构:生存性需求是底线,指向工资待遇和合法权益保护;生活性需求是基础,涉及日常休息与关爱服务;发展型需求是更高阶的追求,关乎职业发展与社会认同。投身城市治理,属于发展型需求的内容。要不断满足前两种需求,让新就业群体有更大的余力和意愿参与社会治理。

二是个人、家庭与社区的关系。虽然新就业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以劳动者个人为出发点,但要以家庭作为进一步的落脚点。他们只有先扮演好劳动者和家庭成员的角色,才能更加理性平和地参与公共事务。在这一意义上,要把个人、家庭与社区三者统筹起来,才能有效地将他们纳入基层治理网络。

三是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要做好引路工作,推动实现制度性接纳。企业要恪守算法伦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新就业群体的社会融入提供常态化的资源支持。新就业群体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也是美好生活的追求者、共享者,为此,我们既要保障其合法权益,做好关爱服务,也要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其全面发展。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就业群体参与公共治理的实现机制研究”(25CSH116)资助]

(责编:李梦苒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