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就业群体 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王颖临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首个专门关于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中央文件。

党建凝“心”把稳思想之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怀,对增强党在新就业群体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聚焦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通过聚焦组织建设,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要求,压实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党建责任,深化拓展“两个覆盖”。既“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又“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治理效能,引导新就业群体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通过压实党建责任、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服务赋能,切实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治理振“兴”夯实执政之基。新就业群体穿梭于城乡一线、熟络社情民意,是基层治理的“移动探头”。汇聚各方资源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方面深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新就业群体等开展调研走访,针对新就业群体需求,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联动企业推荐就业、扶持创业,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形成从技能提升到岗位对接的闭环服务;另一方面引导新就业群体到社区报到,参与文明劝导、隐患排查、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吸纳新就业群体担任政策宣传员、文明劝导员、隐患排查员等,常态化开展典型选树,增强新就业群体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营造尊重包容的氛围,讲好新就业群体奋斗故事,不断增强群体归属感、幸福感和融入感。构建起党委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具体推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真正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推动服务管理常态长效。

服务暖“新”涵养为民之源。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牵头统筹,联动多方力量,聚焦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从畅通维权渠道、完善协商机制、源头预防化解等方面发力,织密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网,让“城市奔跑者”跑得更稳、更有底气。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合法权益保障,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完善监督管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关爱服务,营造和谐的劳动环境。着力加强党建引领,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新就业群体的强大动力。着眼大局,聚焦新就业群体需求,完善配套服务,推动多方共治,引领新就业群体为基层治理贡献更多力量。深刻把握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和规律,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调动新就业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李梦苒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