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主要目标:经过5年左右,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总量显著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规模稳步扩大。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也因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作为系统部署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第一个中央文件,《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事业长远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政策焦点从追求人员数量的规模增长,转向完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全链条机制,构建“引才—育才—留才—用才”的闭环体系,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也是回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细化、个性化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体现。
《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业化路径的规划,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专业服务应“有位”。将社会工作服务深度、稳固地植入国家既有的公共服务框架,在城市社区、农村、学校、医院、司法、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一线,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在现有基层工作者队伍(如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中,通过专业培训与职业资格评价,实现既有岗位的“专业赋能”与内涵更新。第二,专业力量应“有为”。岗位有位是基础,履职有为是关键。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需改变粗放式服务模式,推进专精化发展,精准对接群众多元化、精细化服务需求。在常态化公共服务之外,主动聚焦基层治理难点、民生服务痛点,重点攻坚特殊群体帮扶、矛盾纠纷调解、风险预防等工作,立足各类服务场景,做实做细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以扎实的服务成效彰显专业价值,以专业有为赋能基层治理、服务民生。
具体到青少年事务领域,《意见》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定标导航”。
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方面,未来服务重心应从面向全体青少年的普惠性活动,向针对困境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网络沉迷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预防性、干预性和发展性服务倾斜。这意味着,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需要更专业的评估工具和干预技巧,其工作模式也将更加紧密地与社区治理、司法转介系统相结合,构建覆盖青少年成长风险链条的全域防护网络。
在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方面,《意见》为教育系统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或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服务购买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未来,可从聚焦区域性试点逐渐扩大范围,解决“经费如何保障、职责如何界定”等具体问题。具体路径上,可以包括探索“县管校聘”的区域统筹模式、在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中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序列、建立学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与心理教师、德育教师的协同工作机制等,让学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转变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和学生支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
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方面,要全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观护帮教等服务的质量统一、程序合法、文书专业。要加快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增强回应复杂问题的专业能力。要深化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制度化的协作转介流程,确保涉罪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在司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获得及时、有效、专业的保护与矫治服务,契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作者系上海开放大学民生学院教授)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