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语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是村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在规范村风民俗,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绵绵用力,积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助推乡村文明焕发新气象。

江西省上饶市以村规民约规范化制定、场景化执行、动态化优化的“三化”建设打开治理思路。搭建多方联审机制严守法治底线,借助“板凳会”等渠道广泛征集村民意见,确保规约制定有规范;一村一策量化执行标准,依托志愿力量助推规约落地,配套正向激励举措,确保规约执行有力度;建立闭环机制,针对治理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确保规约优化有方向。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针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在规约中设定彩礼上限、宴席规模,通过红白理事会全程跟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让村规民约落地落实。此外,创新宣传理念,深挖民俗特色,依托苗歌、山歌、土家顺口溜、三棒鼓等村民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对村规民约内容进行传播,推动文明新风浸润人心。

两地实践证明,村规民约想要焕发长久生命力,关键在于扎根乡土、贴合群众、与时俱进。坚持问计于民、施策为民、迭代惠民,持续激活乡村自治内生动力,为和美乡村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明力量。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