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13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志愿服务组织综合监管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登记管理、收费行为、财税金融、协同监管等关键环节提出25条具体举措,着力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立体化的综合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社会公信力。
《若干措施》围绕登记审查、主管责任、重大事项报告、退出机制作出系统规定。明确登记管理机关按聚焦主业原则加强名称审核和业务范围审定,章程须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监管职责,要求重大事项须提前报告,对违法违规组织依法查处,对“僵尸组织”依法清理退出,推动形成从登记到退出的全周期闭环管理。
《若干措施》明确由社会工作部门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明确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以志愿服务名义实施的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假借志愿服务名义开展商品推销、商业推广等行为。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频繁变更名称、资金来源不明的组织及时核查,将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下一步,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志愿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净化志愿服务生态,不断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高水平监管助力全省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孙珣)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