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彩云之南社会治理体系(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全局性、系统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强调“健全党领导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要求“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刻阐明了体制机制在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中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坚持把“机制赋能”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统筹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不断开创云南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锚定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委高位统筹推动,召开省委社会工作会议部署推进重点任务,一年一个主题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省级社会治理工作机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并实体化运行。将“社会工作责任”纳入省级专项考核事项,推动省、州(市)、县(市、区)、乡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工作分管领导的要求,党领导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意见》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管社会工作根本原则,积极争取重大工作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因地制宜推动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向市县延伸,年内实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创新社会工作领域理论宣讲形式载体,开展分众化、精准化宣传宣讲,扎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新就业群体。

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社会工作立柱架梁成型起势。我们制定出台20余项政策措施,各项业务都有了主体政策支撑。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实施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建三年行动,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动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建设,主动牵头规范优化网格管理服务工作,创新推进新时代“志愿彩云南”建设,探索信访工作融入社会工作大局的有效路径,社会工作部门“统”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意见》明确要求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统筹,促进资源力量有效整合。我们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云南省贯彻落实《意见》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十五五”时期新形势新要求,实施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明确重点任务、重点举措、责任部门,项目化清单化抓好落实。紧盯“贯而难通”堵点痛点,探索推动乡镇(街道)由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社会工作,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试点设立社会工作专干,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健全完善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我们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机制,以定期召开机制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调度跟踪进展情况等为抓手,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形成工作合力。与6家省级群团组织创新建立“社会工作省级党群部门协同机制”,每年明确一批协同开展的重点任务,着力推动组织共建、治理共担、服务共促、资源共享,构建大社会工作格局。《意见》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工作。我们将持续提高各项机制运转质效,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督办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或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围绕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抓实新兴领域“两个覆盖”,深入实施友好场景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整合资源力量每年实施一批暖“新”惠“新”实事,推动关爱服务可感可及。用好社会工作责任考核“指挥棒”,形成各级各部门重视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聚焦共建共治共享,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们谋划实施“民生小实事”激发群众自治活力行动,开展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攻坚,总结推广村级共建理事会经验做法,引导群众自主自发解决身边急难愁盼,不断增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新就业群体发挥走街入户、熟门熟路的职业优势,常态化参与社区安全隐患排查、平安法治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民情民意收集等工作,持续完善积分激励机制,推动新就业群体从“服务对象”转变为社会治理“生力军”。《意见》明确要求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我们将按照“社会工作社会做,社会治理要依靠社会来治理”的理念,研究制定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政策举措,筹备召开省委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现场会,把扩大社会参与、发展基层协商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健全事由民议、策由民定、效由民评长效机制,支持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 张晓鸣)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