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形有效,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加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如何在“形”的基础上做足“效”的文章,构建起真正能唤起社会组织内在认同、与其专业使命同频共振的有效抓手,是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党章明确规定,社会组织中的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要“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这一规定深刻揭示,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重心在于赋能与服务,在于嵌入并推动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深刻把握社会组织的运行规律,将其对专业成长、资源获取和行业公信力的密切关切,与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功能精准对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从被动应付到主动融入、从外部推动到内生驱动的转变。
深度融入业务链条,把政治引领力转化为事业发展力
社会组织的发展诉求主要集中在专业能力提升、发展资源对接、行业品牌公信力建设等方面。党建工作应锚定现实需求精准赋能,加强利益兼容与价值互嵌,推动社会组织党建由任务式“被动落实”转向内生性“主动参与”。一是把党建工作嵌入行业治理,在专业关键节点发挥党组织作用。比如,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牵头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发布诚信指数、参与行风治理,以此规范引导各会员主体形成既充满活力又严谨有序的发展氛围,自觉遵守相关要求,维护市场秩序,主动提升行业声誉,让新兴领域党组织逐步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力量。二是在重大任务攻坚中彰显党员担当。党组织在业务的关键节点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任务完成质量得到保障,党员的专业声望与组织认同也将一并提升,推动“组织保障”“党员先锋”由思想共识变为实际行动。一些社会组织将支部建在业务链上,遇到复杂敏感工作任务时推动党支部提前介入评估风险,党员在重大疑难事务中亮身份、当先锋。三是将党建元素融入日常业务中。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业务发展,推动政治要求与业务工作在具体实践中实现了内在统一。比如,环保类社会组织将主题党日与河道巡查合二为一,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培训中嵌入纪律教育模块,学术团体在学术研讨中推动学术诚信建设。
创新组织活动方式,让党性锻炼可及可感可续
社会组织人员普遍具有兼职多、分布散、节奏快的特点,传统的组织生活方式与他们的工作实际存在一定的适配空间,有时会出现集中学习难组织、活动时间难协调等问题。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在巩固传统活动方式的基础上创新组织方式,促进组织生活可及、可感、可续,使组织生活真正成为日常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一是构建柔性组织形态。允许党员在保留原单位组织关系的同时参与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促进结对子的党员和非党员进一步在思想上互学共进、生活上互帮互助、工作上互促互鉴,实现党组织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保持组织活力。二是善用数字技术赋能。建立互动式“指尖支部”,设计互动式微党课、案例讨论、议题共创等学习单元,用好课堂学习教育,让党员灵活调整时间参与,做实“云端‘三会一课’制度”,严防指尖便利化沦为指尖形式化,避免网课“刷分打卡”滑向应付学习,确保线上活动有互动、有深度、有效果。三是推动组织生活与专业活动深度绑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融在日常、贴近业务,不断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政治引领的严肃性与融入日常的灵活性相得益彰,使党员参与少些“额外负担”的心理,多些“职业习惯”的自然。
扎根社会治理实践,在服务群众中彰显组织价值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这不仅是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场域,更是党建工作提升认同感和获得感的关键阵地。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在为老服务、儿童关爱、矛盾调解、环境整治等群众可见可感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让社会组织的价值在服务中彰显,让党员的初心在奉献中淬炼,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一是在回应群众需求中亮明身份。社会组织党组织可以通过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参与社区协商议事,把党组织的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二是在治理实践中锤炼专业能力。社会组织党员将专业所长运用于基层治理,在矛盾调解、环境整治等为民服务中,推动专业能力与党性修养同步提升,群众口碑与组织影响力同步积累,进而凝聚价值共识,持续深化对党的建设重要性的理解,不断推动将党建工作要求逐步转化为内在的使命牵引力。
健全上下贯通的激励评价机制,为持续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要让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还需要一套科学管用的评价激励机制作为保障,使外部“输血”与内部“造血”形成有效接力,让持续运转获得制度支撑。一是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指导员选树典型、予以表扬,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让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绩得到体现。同时建立社会组织评议指导员的机制,使服务对象的评价纳入综合考核,引导指导员从“向上看”转向“向下沉”,真正成为政策理论的“宣传员”、组织生活的“质检员”、党务工作的“指导员”、政社发展的“联络员”。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抓党建过程性激励机制。将党建考评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优先权、评先评优及社会推介联动起来,在考评中激励,在激励中争优,实现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党建高质量推进同频共振。三是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在过程性激励中培育典型、推广经验,设立“社会组织党建创新案例库”“党建之星”“红色伙伴”等荣誉项目,辅以党费返还、活动补贴、培训资源倾斜等方式,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社会组织逐步将党建工作内化为自我驱动的行为。
(作者系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教授)
(责编:蔡梦达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