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抓好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理论视界)

陈朋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新就业群体中,流动党员是不可忽视的骨干力量,必须重视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让流动党员“找得到、管得住、用得好”,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熟悉了解流动党员基本情况

底数清、情况明,是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的前提。快速流动的职业特点,使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摸排面临实际困难。这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覆盖的信息盲区,新就业群体大多依靠互联网平台获取接单信息,再加上高流动性,传统以单位或地域为依托的组织体系难以有效触及。二是部分流动党员因组织关系转接不便、对流入地党组织缺乏了解导致没有及时加入当地党组织。三是动态管理的时效滞后,新就业群体工作流动性强,传统静态管理方式难以实时掌握党员基本信息。因此,亟须构建“组织主动找”与“党员主动找”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

在组织找层面,要建立健全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信息库。比如,运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各平台企业人力资源系统等数据平台,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构建流动党员专项数据库。同时,可采取“行业+属地”联动机制,实现数据的动态掌握、实时更新。

在找组织层面,关键在于增强流动党员的组织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可以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商圈楼宇等新就业群体活动频繁的场所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点,方便党员找到组织。通过组织找与找组织的双向奔赴,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基本信息,为后续服务管理奠定基础。

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针对不同类型新就业群体的工作方式、活动范围,发挥属地、企业、行业优势,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组织覆盖要“有形”,也要“有效”。“有形”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问题,“有效”解决的是“好不好”的问题。

从理论逻辑看,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党组织的设置应遵循“三个匹配”原则:与群体分布特征相匹配。可依托配送站点、商圈街区灵活设立党组织;与行业运行规律相匹配。可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党委或物流园区设立党组织;与党员流动特征相匹配。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等设立驻外流动党组织。

从实践探索路径看,可以采取两种模式:一是行业统建。依托行业管理部门成立行业党委,在快递、外卖、网约出行等重点领域设立党组织。二是“站点+支部”。针对快递网点、外卖配送站等,由街道或行业党委依托产业链建立党支部。

强化双向共管和分类管理

流动党员的管理涉及流出地与流入地两个维度。《意见》明确提出,探索采取流出地流入地相配合、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和改进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双向共管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

双向共管的关键在于构建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协作机制。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源头管理,做好外出登记、联系督促、关怀帮扶;流入地党组织主动承接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向流出地反馈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实际表现等情况。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协议共管、信息共享和工作共商等方法。在此过程中,重点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沟通了解流动党员日常参加学习教育、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责任双向联结、信息双向联通、教育双向联合、管理双向联动”,实现流动党员管理“有机衔接、共建共管”。

分类管理是提升服务管理精准度的关键。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工作方式、活动规律各不相同,服务管理方式也应有所区别。分类管理的基本逻辑在于以“职业特点+流动属性”为依据,根据不同群体的特征匹配差异化的服务管理方案。对于工作时间不规律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应提供灵活的“自主选学”方案,在保证学习总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允许其灵活选择学习时间。对短期流动和长期外出区别施策,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衔接,推行“双重管理、双向共管”,让每一名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真正做到“身在他乡、心有归处”。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