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实施意见》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内容,明确13条具体措施,提出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明确28个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着力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江西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工作遵循。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力度,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进职业化建设、完善培训体系、加强专业教育;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使用渠道,统筹优化布局、加强岗位开发、培育服务机构、推动协同联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评价体系,健全评价标准和方式、加强评价管理;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激励机制,合理确定薪酬待遇、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表彰激励措施。
(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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