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育激聚”四维发力 锻造基层治理骨干队伍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共治”,聚焦“管理、培育、激励、聚合”四个维度,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齐心协力、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主力军”,助力荔湾区全面建设具有时代活力的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现代化中心城区。

统筹管理提效能

确保队伍“用得好”

荔湾区针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基数大、归口指导部门多的现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头雁”效应,带动社区工作者队伍“劲往一处使”。

“一体化”管理夯实组织保障。制订《荔湾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融合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社区工作者队伍由街道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细化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年度考核中的评价权重,推动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清单式”管理提高履职实效。以“四清单一细则”(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自治事项清单、可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不应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事项准入管理细则)配套规范社区工作事项,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任务、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主要职责,保障社区工作者队伍职责清晰、有效配合、协同发力。

“活水化”管理激发内生动力。规范社区工作者聘用、考核、解聘等程序,健全优胜劣汰和能上能下机制,择优选拔政治品格突出、群众基础扎实、干事创业有为、攻坚克难能力强的党员骨干入库培养,对表现不佳的适时“约谈提醒”、调整岗位,促进社区工作者提能力、转作风、优服务。

专业赋能提素质

推动队伍“干得优”

荔湾区以“头雁培优、群雁建强、雏雁储能”为目标,分岗分类赋能社区工作者梯队发展,已有18名社区党组织书记获评“广州市社区工作风采人物”荣誉。

严把选人“入口关”。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素质优良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通过“逢进必考”“用前必试”“岗前必学”完善社区工作人才选拔标准,采取集中教学、跟岗锻炼、以老带新等方式上好社区工作“第一课”。

严把履职“作风关”。在全区197个社区全面推行“四实四准”(入实户、地址准,访实情、人员准,建实账、信息准,解实题、举措准)工作法,持续动态掌握辖区内居民家庭实情,切实转变“坐等上门”“推诿空转”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察民情、解民忧、防风险、保安全的能力水平。

严把干事“能力关”。坚持每年对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培训,择优选拔骨干外出学习先进经验,联动组织、社会工作、政法、党校、院校等单位师资授课,以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践教学等方法深化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社区人才。

关爱加持提干劲

激励队伍“沉得下”

荔湾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争先干劲更足、创优动力更强。

“撑腰鼓劲”强认同。大力开展“访千家、进万户、听民意、解民忧”行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支持社区工作,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积极为社区工作发声建言,营造重视、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瘦身减压”强动力。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不断健全社区工作事务准入机制,通过“全覆盖摸查+选点调研”“部门座谈+基层指导”“智慧应用+服务优化”等方法为基层减负,增强社区工作者履职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经活络”强冲劲。连续5年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编制岗位,通过择优转岗,打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组织员、专职网格员的流动渠道,突破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瓶颈,让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更有奔头。

多方共治提活力

促进队伍“建得强”

荔湾区把支持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作为社区工作者促进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必答题”,鼓励社区工作者广泛寻求“外援”解忧纾难,让邻里氛围与社区治理品质更有底蕴。

议事共商“治理良方”。推动完善“街道—社区—小组(楼栋)”多层级议事协商机制,搭建“玻璃屋”“18号工作室”、公众咨询委员会等议事协商平台,鼓励居民为社区公共事务献智献策。

聚能共解“善治密码”。指导金花、多宝、站前等街道发掘社区能人,成立小区党支部、业委会、自治小组等自治组织,带头探索“党建引领、居民为主、情感连接、利益共享”的无物业小区治理新路径,实现从“无人理”到“众人治”的蝶变。

合力发动“治理引擎”。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引导社会组织、群团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参与“两社三中心”(提升社气、社品,打造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活动中心)建设,健全“社会专业工作人员+志愿者”联动模式,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末梢”,构建多方协同格局,持续释放社区治理服务效能。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委社会工作部供稿)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