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中央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来,青海省制定印发《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方案》,选择8个市(州)的1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积极探索高原民族地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经验做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大任务落实二十条措施》,系统设计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图和路线图,把牢思想、基层、化解、责任“四大源头”,着力推进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
坚持源头治理,预防法治化工作成果显现。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行“五中心合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模式,将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整合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40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并实体化运行。西宁市城西区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社区、进网格、进家庭,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在重要时段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排查,并邀请法官入驻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有效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
坚持精准甄别,受理法治化工作规范有序。各地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认真审核、准确分类、严格把关,把事项层级区分清楚、把问题性质区分清楚、把是否受理区分清楚,让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并依法推进,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注重从基础扎实和相对薄弱两方面选取试点,举办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班,制作《信访工作手册》和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引导图”,形成职责明晰、流程规范、时限清楚、使用便捷的操作指南。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完善依法办理责任图、信访事项流程图、问题化解时限图,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办理标准,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
坚持压实责任,办理法治化工作扎实有效。各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制度,推动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各级社会工作部门和信访部门开展现场协调督办,多次赴上海、宁夏中卫、最高人民法院等地区和部门协调“三跨三分离”(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事宜。各级信访部门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原则(即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依法依规及时就地办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全省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逐年提高。果洛藏族自治州建立依法答复群众咨询机制,编纂汉藏双文《个人信访办理服务事项一本通》,梳理全州24个部门涉及上访上诉等25大类188项内容。玉树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制度(试行)》,建立“日登记、周报表、月汇总”的常态长效机制,推动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化解。
坚持依法依规,监督追责法治化有效加强。青海省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及时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制度,建立完善6大项23个具体机制,突出城乡建设、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等10个重点领域,省委社会工作部分别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国家安全厅4个部门,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巡视巡察协作机制、违法违纪信访信息沟通机制、涉信访领域国家安全协作机制“四大监督机制”。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制定《督办事项动态评价办法》,强化信访事项督查督办。
坚持依法处置,维护秩序法治化稳步推进。各地针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和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建立健全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两函一单”(风险警示函、问责建议函、事项督办单)等制度机制,有效突破依法处置法律适用难、信访稳定责任衔接难等重点难点问题。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探索推进信访听证制度,推进“阳光信访”、信访法治化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青海省委社会工作部供稿)
(责编:王子锋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