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委社会工作部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长沙市社区设立工作的11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一指导性文件,为深化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加强对全市社区设立工作的统一领导,措施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向区、县(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提交申请,经市、县两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查同意后再按程序进行依法设立工作。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对办公服务用房等社区设立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加强对社区基本办公用房、经费、人员等基本保障,确保新设立的社区有条件、有能力为辖区居民服务好、办好事。据了解,长沙目前正在开展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清理盘活工作,研究制定需求清单、服务清单、资源清单,为新设立的社区或者老旧社区提质改造提供了供需对接服务保障。
措施突出依法依规,严格设立规范。要求坚持程序合法合规,把社区设立工作程序的规范性、严谨性贯穿到社区设立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前期准备到审批备案,再到证书颁发,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措施明确要求,社区的设立经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县(市)人民政府提出设立申请,按程序报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措施突出科学有序,激发治理活力。在对全市社区情况进行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市委社会工作部明确社区设立工作原则上要求管辖区域相对规整,在相对独立或相对集中的居住区,需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地域面积、历史沿革、管理服务难度、社区成员单位分布等要素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做到规模适度、边界清晰、配套完善、阵地达标。
社区设立工作涉及组织、社会工作、民政、财政、住建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广泛凝聚合力推进工作。因此,措施明确要求,社区成立前要对住宅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进行跟踪指导,确保社会服务用房保障到位;社区成立后,要及时按相关规定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全部程序完成后,市县两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同步报同级财政,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惠民资金、项目经费等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让社区有钱办事、有人干事、有阵地为居民提供精准化服务。
(高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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