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天津市强化园区、楼宇、商圈等重点区域党建工作的统筹,抓块扩面、整体推进,抓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有机融合、互促共赢。
天津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
把织密党的组织体系作为有力支撑
常态化摸清底数。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推进相结合,持续推进“两个覆盖”扩面提质。针对非公企业总体数量大、个体规模小、变动变化快的实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用好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及时将企业住所信息推送给街镇、园区,通过实地走访动态掌握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创新党组织设置。针对小微企业职工人数少、组织覆盖难的问题,注重抓好园区楼宇、商圈市场等区域的组织覆盖,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园区和商务楼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实施菜市场党建工作“三年计划”,推动设立区域性党组织,坚持把支部建在片区、建在楼上、建在市场,推动党的工作向区域内企业和商户延伸。
持续壮大党员队伍。坚持把发展党员作为扩大党的组织覆盖的重要手段,加大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每年单列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集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不深入、管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认真做好“口袋”党员等排查,督促挂靠在人才市场的企业在职党员按规定转接组织关系,为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作为根本保障
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造“理响三新·聚力发展”专属宣讲品牌,组织“两新”工委成员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有关方面专家学者进园区楼宇、进商圈市场、进民营企业,面向企业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职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
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培训轮训。把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纳入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将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员出资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党员企业家作为重点对象,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市委党校(党支部书记学院)参加集中培训轮训。开展“当前经济形势分析”“抓党建促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课程,为党组织书记和非公企业负责人“充电”“赋能”。
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职能作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对互联网、道路运输、快递外卖等行业特征明显的非公企业,依托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监管单位成立23个市级行业党委,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报告、主题宣讲和政策直通等方式,把好行业健康发展“方向盘”。制定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作用、促进会员单位党建工作的“六条措施”,通过党建联建共建,带动会员企业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把加强凝聚服务作为重要抓手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每年召开全市企业家大会,出台促进非公经济发展“19条”等惠企助企政策措施,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连续多年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专项活动,建立政企、银企、法企、校企4个对接机制,市领导带头开展包联服务。
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以“党旗领航·聚力发展”为“公转”载体,推动企业党组织结合实际创建“党建+”的“自转”载体,普遍创建党员示范岗、设定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广泛开展承诺践诺、劳动竞赛等活动。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大重点民营企业人才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两优一先”等各类评选表彰推荐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非党员企业家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吸纳,推荐优秀非公企业负责人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营造厚待投资者、成就企业家、尊重纳税人的浓厚氛围。发挥工商联和行业协会商会联系服务企业负责人优势,实施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持续深化“问计问需、服务民企”活动,畅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通道,及时协调职能部门跟踪推动解决。
把塑造先进企业文化作为任务目标
厚植企业红色底蕴。实施“红色基因传承”行动,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组织生活的“第一议题”,建立健全党组织与管理层共学共商机制,主题党日等活动吸纳职工群众一起参加,通过武装党员、教育群众,让“红色基因”融入企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引领铸造企业文化。坚持“党建铸魂”,推行党员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核心部门、重点岗位由党员骨干担任,健全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员、党员联系职工群众等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塑造企业文化,潜移默化影响员工、凝聚群众,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加强廉洁企业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园区楼宇、商圈市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灯杆道旗和大屏幕、小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普法教育。
(内容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提供)
(责编:王子锋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