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创新“五四”工作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试行)》,理顺机制、压实责任,引领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
开展“四个必访”
深入调研寻思路
开展全市大调研、大摸排行动,面向基层问实情,深入一线寻良策。访部门单位。走访民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等12家部门单位,了解行业协会商会过去怎么管、现在怎么样、将来怎么办。访协会商会。调查走访市级行业协会商会211家,掌握行业协会商会想什么、盼什么,需要党委、政府干什么。访县(区)镇(街)。成立专题调研工作组,奔赴各县(区)、深入乡镇(街道),探索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基层治理的优势在哪里、堵点在哪里、出路在哪里。访会员代表。组织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代表进行座谈,点对点“把脉问诊”,全面摸清全市580家行业协会商会情况。
坚持“四个原则”
聚力赋能建机制
坚持扁平化。着力构建“1+4+N”工作机制,形成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党委、行业党委、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或指定党组织)、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理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多样化。坚持党建管理机构多样化、党组织建立形式多样化、党务工作者选用多样化、党组织服务功能多样化,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坚持规范化。修订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推动党建入章,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作用。配套完善社会组织党委建立、党建指导员管理、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等制度规范。坚持专业化。探索行业协会商会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培育提升党务工作者专业素养。
聚力“四个创新”
担当务实夯基础
创新党建工作管理模式。推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相关市直单位社会组织党委实体运行,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实体党组织。创新党务工作者队伍配置。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领导班子成员和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荐优秀行业协会商会党务工作者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党务工作者申报政工类、社会工作类等专业技术职称。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方式。建立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党组织书记与党员之间、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监督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探索党组织增强服务方式。增强党组织服务功能,建立党员联系服务会员制度,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党建联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双招双引”(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探索“行业协会商会+产业链”融合模式,以行业协会商会履职赋能强链延链补链。
压实“四个责任”
综合监管强保障
压实领导责任。将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进行整体谋划,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纳入各级党组织巡察范围。压实部门责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业管理部门责任清单,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党委将年度履职情况、评议结果纳入市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压实社会组织党委责任。夯实社会组织党委在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等方面的责任。压实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责任。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根据章程规定,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换届人选审查、党内监督等职责,选好“领头雁”,把好政治关。
厘清“四个关系”
同心协力求突破
厘清社会组织党委与市委“两新”工委及部门党组(党委)的关系。依托36个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的社会组织党委,隶属市委“两新”工委管理,日常工作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党组(党委)领导。厘清市直部门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关系。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管理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委归口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厘清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与业务的关系。明确党组织在行业协会商会的政治核心地位,引领行业协会商会正确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开展主题活动等有效载体,实现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一体化发展、一体化推进。厘清行业协会商会党员组织隶属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关系须隶属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组织关系应当隶属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其他负责人,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当隶属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山东省菏泽市委社会工作部供稿)
(责编:王子锋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