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志愿服务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理论视界)

张强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志愿服务纳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志愿服务相关主体如何更好协同参与应急管理,需要相关部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者认真理解志愿服务在灾害应对中的科学定位与重要作用,系统构建起应急志愿服务的基准线、发展线和创新线。

系统学习新时代应急志愿服务的基本制度设计。2023年12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增了“应急慈善”专章,系统规范了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慈善活动,明确了政府的协调机制、慈善组织的应急机制、公开募捐与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基层政府和组织的帮助义务。这些规定不仅提高了应急志愿服务的实效性和安全性,也为志愿者提供了法律保障。《意见》要求制定应急志愿服务预案,健全指挥调度机制,有效调配力量、组织救援、保障物资,做到依法有序参与、科学安全高效。2024年6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应急志愿服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强调了应急志愿服务的组织化、有序化和专业化,明确了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法律保障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明确了志愿服务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意义,系统勾勒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等多方主体在灾害应对中的共同体建设路径,并对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全过程管理提出了全面部署。

科学认识应急志愿服务在灾害应对中的战略定位。在战略定位层面,志愿服务既是非常态下的社会服务体系的灵活性人力资源供给体系之一,能有效动员医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心理咨询师、工程师等专业志愿者以及群众参与,构建人民防线;也是应急管理全过程中政策信息知识的传递渠道,对于帮助灾民知晓灾情、过渡安置政策、次生灾害应对知识等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志愿服务既是灾区多样化、全过程社会服务的参与力量之一,也是灾区助人自助、团结协作、主动创新的重要催化剂,从应急救援阶段中的自救和互救到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诸多环节中对各类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群众与社区之间的联系。

务实创新应急志愿服务在灾害应对中的项目管理。应急志愿服务能否在应急管理全过程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取决于具体项目的运营管理。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要从灾区群众的当下需求出发,考虑从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到儿童安全、助老、妇女发展、心理疏导、教育恢复、韧性建设等需求;也要考虑如何助人自助,带动当地群众持续参与,发挥主体性作用。其次,做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在完善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志愿服务岗位设计、人员培训、运营管理、服务保障、风险管理、项目评估、记录计时、嘉许回馈、成果转化等环节管理。提升志愿服务的效能,还需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技术创新。在服务过程中,地方社会工作部门可以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志愿服务指挥调度机制,明确协调体系、通讯联络、灾情相关信息共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服务联动、专业能力培训、项目化建设、工具标准化、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建立应急志愿服务项目库、资金池、人才网,进一步明晰应急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政策等,切实发挥应急志愿服务作用。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责编:钟庆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