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办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介绍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一年来,审议法律案39件,通过了其中的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娄勤俭说。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娄勤俭介绍,民营经济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上个月又进行了再次审议。一审后,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还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听取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方面意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娄勤俭介绍,草案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把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常委会继续审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推动法律尽快出台。”娄勤俭说。
娄勤俭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年的立法成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比如,制定能源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修订矿产资源法,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制定增值税法,推动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修改会计法、统计法,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比如,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制定学前教育法、学位法,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修订文物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推进科教兴国、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推动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比如,修改监督法,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修改监察法,推动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常委会两次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此次大会审议。四是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比如,制定关税法,促进对外贸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修改反洗钱法,健全国家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记者 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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