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镇(街道)作为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其权责体系的明晰与否直接关系治理效能与民生福祉。近年来,各地推行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制度,以“明责、定界、赋能”为核心,正逐步破解基层“权责不对等”“事务繁杂无依”等积弊。这一举措既是理顺县乡权责关系的破题之举,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路径。
以党建引领和法治保障为基础,厘清权责边界。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强调,清单的制定必须严格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划清履职边界。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通过制度明确基层“该干什么、能干什么、怎么干好”,避免陷入“事事皆我责”的被动局面。对于清单外的冗余事项,坚决不予接受,对于清单内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履行。同时,要把党的领导作为制度设计的“定盘星”。从清单制定的顶层规划到执行监督,基层党组织既是政策落地的“牵引力”,也是凝聚共识的“粘合剂”。要通过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让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负担中解脱出来,将精力集中于民生服务与经济发展。
以制度创新与监督考核为抓手,确保清单落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履职事项清单的建立绝非一纸文件,而是需要通过机制创新与监督考核实现动态优化。一方面,要通过数字化手段将清单转化为便民工具,结合实际开发专门的手机应用程序或网络平台,让居民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乡镇(街道)的职责范围,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这些平台也可以作为居民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建立“吹哨报到”“倒逼考核”等联动机制,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定期对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执行不力或存在问题的环节及时调整和优化。要把监督与服务效能提升相结合,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增强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确保清单制度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应有的效能,通过“问责―整改―优化”的闭环机制,强化制度刚性,凸显治理温度。
以群众获得感与治理效能为标尺,释放基层活力。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旨在通过权责重构实现治理效能与群众获得感的双提升。对于基层干部而言,清单既是“减负令”也是“责任状”。这种权责匹配的转变,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对于群众而言,清单带来的则是实实在在的便利。过去“奇葩证明”频现、办事多头跑的痛点,随着“亲属关系证明归公安、无业证明归人社”等明确规定而大幅消解。更深远的影响在于,清单推动了治理重心下移与资源整合,促进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使基层治理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群众不再因为繁琐的办事流程而烦恼,基层干部也能够更加专注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履职清单制度还促进了基层治理创新与发展,鼓励基层干部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模式,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变化。这种双向促进,不仅提升了治理效能,也让群众获得了更多的实惠和满足感,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分别为黑龙江省伊春市委组织部、伊春市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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