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议事协商成为一种制度常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作出进一步部署,要求“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村级议事协商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既有利于提高基层治理效能,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凝聚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村级议事协商必须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村级议事协商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村级党组织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村级发展规划,用共同的目标和愿景凝聚人心,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统筹协调村内各类组织和群众,通过搭建议事协商平台,明确各方职责和参与方式,推动形成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合力;在协商实践中注重倾听和回应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基层民主氛围。

不断完善协商制度机制,确保群众能够更广泛地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议事协商,是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的关键所在。要规范议事协商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议事协商事项清单;要规范议事协商程序,确定议事协商主体、搭建议事协商平台、规范议事协商流程;要强化议事协商监督,建立议事协商监督机制,完善协商评估体系;要培育议事协商文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城乡居民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的方法和程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

实行协商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群众意见能够得到充分反映和及时回应。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旨在形成群众意见表达、处理、反馈的完整过程,保障群众的声音被听见、诉求能解决。要精准确定议题,通过干部下访、云上平台征集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并由村“两委”会议筛选研究确定议题。要有序组织协商,根据议题性质邀请相关方代表共同参与;协商前向参与人员提供议题相关资料,确保他们全面了解情况。要跟踪落实成果,协商结束后梳理协商成果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在规定期限内将协商成果落实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评价机制,形成闭环,提升议事协商质效。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本期重点策划聚焦陕西省推进村级议事协商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经验做法。我们期待,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农村广大群众能够更广泛地关心和参与村庄公共事务,让“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商量”成为一种制度常态、一种生活方式。

(本刊编辑部)

(责编:陈小迪(实习生)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