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近日召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介绍安全生产有关重点工作进展。
据介绍,《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总体应急预案》将党委及其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纳入应急预案体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由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本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将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风险早期识别和信息报告、通报。
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总体应急预案》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提出要求。例如,要求村(社区)应当增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组织动员能力,依法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做好本区域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今年5月12日是第17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据悉,应急管理部将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培训和科普宣教。对灾害信息员、护林员、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灾害信息报送、隐患识别、避险转移等工作方法,提高灾害“早排查”“早预警”“早行动”能力。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安全风险排查,落实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政策,采取各种方式鼓励群众积极排查身边的灾害隐患。
(记者于佳)
(责编:陈小迪(实习生)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