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化快递企业在快递包装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负责人就《决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2024年业务量达1750亿件,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人均接收快递超120件,但同时也带来包装物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等多方面措施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快递企业在快递包装治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决定》在落实快递企业的治理责任方面作了如下规定。

《决定》强化了快递企业在快递包装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针对快递包装要求不明确的问题,规定快递包装应当符合寄递生产作业要求,节约使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快递包装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快递企业包装义务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规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和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等。针对快递包装行为外部监督不足的问题,规定将快递企业落实快递包装有关管理制度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将快递企业使用、回收包装物等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范围,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决定》中“全链条治理”是核心关键词。这一理念强调快递企业、上游生产商、电商平台等各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减少快递包装的环境负担。

(唐云舒)

(责编:陈小迪(实习生)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