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直播电商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正抓紧牵头组织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建立直播电商监管长效机制。
据统计,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会同中央网信办等13个部门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共查处包括直播电商在内的各类涉网案件3.6万件,有效地净化了行业生态。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直播电商涉及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众多主体,人、货、场分离,参与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违法行为定性相对困难。此外,直播电商具有很强的即时性、互动性,“流量为王”特征更加明显,一些直播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商家和主播急于追求流量变现,重营销、轻品质,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导致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行为易发多发。
《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对象的精准化、监管效果的最优化。《办法》在落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办法》目前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平台企业、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近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唐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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