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2027年行政村和社区将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十二部门印发《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乡镇、街道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指导意见》提出,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街道,优先将辖区内的政府办一级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没有政府办一级医院的,应按标准新建,或者将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行政区划调整由乡镇改设为街道的,原有乡镇卫生院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服务功能不变。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确有必要的,也可按程序规划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便利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意见》提出,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条件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适当扩大服务人口多、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模,提高其服务能力水平。此外,注重发挥诊所、门诊部等作用,进一步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就医需求。

(赵京)

(责编:金一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