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我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方略。“枫桥经验”历经60余年创新与发展,始终保持人民性、参与性、创新性特色,抓源头、建制度、求长效,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大平安”促“新发展”,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可推广与借鉴的典范。
以人为本——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人民性
现代化的根本是人的现代化。人民群众作为现代化的主体,他们的所思、所求、所为决定了现代化的主调与走向。当下,“平安”是人民的最大需求,“发展”是人民的最高期待。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就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从“大平安”建设入手,促进中国社会的新发展。
作为“大平安”建设的经典范例,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平安联动、平安创建的制度,并实现了四个转向:从重“维稳”转向重“维权”,从重“信访”转向重“信法”,从重“治安”转向重“平安”,从被动应对安全转向主动建构的“积极安全”。“大平安”建设旨在保障在任何风险与危机挑战的情景下,实现五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总目标与六个确保具体目标(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稳健、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我们不得不对和平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作深度反思。首先,和平不等于安全的全部,安全不仅指“没有战争”,还指免于一切风险、危机、灾害及突发事件的秩序状态。其次,发展不等于安全的全部,“发展不科学”甚至“恶性循环式”发展,会带来竭泽而渔、大规模自然灾害等重大难题。为此,“安全在先”、“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成为新的共识。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才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其特殊意义正是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现实可行的实践样本。
以多数人为基——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参与性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这一基调决定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广泛参与性。“枫桥经验”产生并推广至全国以来,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及自我提升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种特质。参与的广泛性蕴含着创新的丰富性。枫桥人“靠富裕群众减少矛盾,靠组织群众预防矛盾,靠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形成了独特的参与式治理经验。在全国各地的社会治理实践中,人民群众更是运用智慧提升认知、化解矛盾、创新经验、刷新格局、共享成效,在提高社会治理质量的同时,通过“说事、议事、主事”实现“自我提升、自我转型”。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恰恰是“多数人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基于“枫桥经验”的深化与推广,“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继而涌现出一批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例如,浙江省嘉兴市通过出台“三治融合”的《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建设规范》,破解基层自治空间缺少、法治观念淡薄、社会道德滑坡问题。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自治为本,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法治为基,推动现代规则在乡土社会生根发芽;以德治为根全方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创“三治融合”山区样本。
基层是一个由众多治理主体聚合性关联的一体化网络,也是承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国家治理基础性工作的责任平台。这需要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而基层社会治理“三社联动”正是基于“枫桥经验”的又一种创新。
“三治融合”、“三社联动”等一系列创新,改变了基层自治活力不够、基层法治硬度不够、基层德治氛围不够的状况,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颇有价值且可供推广的参考。
以中国特色为要——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性
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本土化中国经验与智慧,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孕育发展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枫桥经验”历经社教运动、社会治安、社会管理、“大平安”建设四个阶段,其内涵的早期概括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概括是“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其内涵提炼与话语变化伴随着“枫桥经验”的三次飞跃:从社会管制的经验,提升为社会管理的经验,再创新和发展为社会治理的经验。
从浙江的实践看,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开拓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在源头治理上,以党建为统领,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形成“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工作格局;成立社会风险评估促进会,建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创造具有多元、包容、理性、程序化等特点的协商民主新形式;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在多元治理上,以人民为主体,在城乡社区开展平安建设,通过实现无数个城乡社区的“小平安”,促进整个社会的“大平安”;动员社会组织协同平安建设,使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畅通和规范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助推平安建设;以“老乡管老乡”、“外警协管外来人口”、“两地共管”等方式,创新流动人口参与平安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力量共建平安建设。
在依法治理上,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坚持立法引领,深刻总结基层社会治理多发的矛盾纠纷,在回应民意、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强化司法保障,优化“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全面实施“阳光司法”、“阳光执法”;推进民主建设,持续规范基层选举制度;激励全民守法,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
在智慧治理上,以共建共治为导向,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数智赋能”网格化社会治理,搭建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大平台;打造“信访超市”、“无差别受理窗口”,创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构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依托“浙江解纷码”创新调解方式,打造网上“枫桥经验”;以“平安指数”衡量各地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的“四治融合”新模式。
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将不断增强。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与发展,必定能加速推进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本文系国际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非传统安全风险与全球治理”〈项目批准号:24&ZD296〉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责编:王燕华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