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住建厅印发《加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近日,河北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

《若干措施》提出,要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物业行业党委领导机构,完善工作会商机制。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有效发挥党组织功能作用。要开展党建惠企行动,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实现党建赋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若干措施》明确,将石家庄市、唐山市、邢台市、雄安新区、廊坊霸州市、承德双滦区作为省级试点,其他市各选择1-2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试点时间6个月。定州市、辛集市同步推进工作。

(责编:王海璐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