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味稻水稻协会

党建引领 合耦相助 深耕服务 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眉山自古便有“坤维上腴、岷峨奥区”的美誉,是四川省粮食主产区之一。东坡大米种植历史悠久,北宋文学家苏轼有诗颂稻:“种稻清明前,乐事我能数。”他还在《眉州远景楼记》中详载了春耕秋收农民分工合作的劳动场景。

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考察时强调,成都平原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称,要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好这片产粮宝地,把粮食生产抓紧抓牢,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味稻水稻协会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协会搭平台、链资源、提质效、建机制作用,为践行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积极贡献力量。

党建引领,推动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近年来,协会在太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由协会党支部牵头,完成了修改章程、调整会费、制度完善、人事管理、业务监督等重大事项决策160项,内部管理日趋规范,会员从60名发展至860名(户),会员耕种面积从0.5万亩发展至8.3万亩。2024年底,会员总收入达1.04亿元。

建强党组织是凝心聚力的关键。协会严格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制度,由秘书长担任党支部书记,两名支委会成员进入管理层。推行“支部联企、党员联户”,党支部联系15个会员企业、18名党员结对85名个人会员,把种田能手培养成党员、党员培育成种粮大户,力争会员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为汇聚更多技术力量,协会依托国家级科技小院等平台,与省内科研院所构建“专家学者+乡土人才”培养机制,引进24名“大先生”扎根田间,带动培育“土专家”“田秀才”56名,解决种粮技术难题120余个。

合耦相助,推动会员群众抱团发展

“合耦相助”源自苏轼《眉州远景楼记》,描绘眉山人民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协会大力开展农技培训、种植加工、储藏运输等社会化服务,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统一技术培训,增强种粮能力。组织业务骨干、技术专家成立农技培训队,每年顺应农时开展浸种催芽、精准施肥、无人机操作等培训20余场,让广大会员、农民掌握更多农技,实现从“凭经验种粮”向“靠技术吃饭”转变。2024年,全区水稻产量较2023年增长8.6%。

统购农资农机,实现降本增效。农资农机贯穿种植全流程,占据生产成本的一大半。协会推行“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农户”农资团购模式,同时统筹调度会员企业农机设备,以“公益+低偿”的形式为农户提供机耕、机播、机收、机烘等服务。会员年均降低成本10%以上,核心区域实现100%全程机械作业。

统一质量标准,提升粮食品质。深度参与“东坡味稻产业链粮药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与吉香居、同仁堂等龙头企业合作,统一指标15项,推动稻米品质稳步提高,大幅提升产品可信度和社会美誉度。

统一平台销售,树立优良品牌。以打造“东坡味稻”品牌为契机,严格遴选标准,签订优质水稻种植订单,构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实现提品质与创品牌互促共进,“永丰八宝”品牌化经营突破400万元。

深耕服务,推动乡村振兴纵深发展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求学于四川农业大学,作为一名党员,带领乡亲们科学种田,多种粮、种好粮,把家乡建设好,是我始终不变的初心。”协会党支部书记赵友勇坚定地表示。

近年来,协会积极探索“农业+文旅”发展都市近郊现代农业,推广“稻菜药”轮作、病虫害绿色防治等先进农业技术,一体推进适度规模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全区新增耕地面积240.75亩、粮食种植面积300亩。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村民共同的心愿。协会积极投身乡村治理,常态开展志愿服务,与村民们共建共治共享蓝图美、产业美、人居美、服务美、文明美的“五美乡村”,参与制定的村规民约入选“川渝乡约100例优秀村规民约”。

帮助农民富起来,乡村才算真正的振兴。协会结合实际、立足比较优势,为群众梳理资产租赁、庭院经济等10种发展模式,带动周边群众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联营合作,核心区域人均可支配年收入达到3.2万元,高出全省近60个百分点。

背景链接:

2022年底,四川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印发《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730亿斤。过去3年,四川省有序腾退低产低效种植园地、向撂荒地倾斜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全省累计完成撂荒地复垦复耕221.5万亩。2024年,全省通过有序腾退低产低效种植园地、向撂荒地倾斜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方式,累计完成撂荒地复垦复耕2万多亩,腾退低产低效种植园地5万多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000多万亩。2024年,四川省粮食总产量726.8亿斤,创历史新高,当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9608.9万亩,连续三年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

(本文由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味稻水稻协会供稿)

(责编:金一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