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1+3”制度文件(新闻速递)

近日,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聚焦加强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全过程任职管理,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围绕负责人人选酝酿、审核、选举、监管等环节,创新出台任职管理“1+3”系列制度文件,为切实抓好负责人队伍建设、促进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1+3”制度文件包括《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规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谈话办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3个配套文件。

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作为主干文件,强调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全过程,明确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行业协会商会自主选人用人相统一的工作原则,规定了担任负责人的6项基本条件和12种不得提名为负责人人选的情形,对提名、审核、选举、任职、监督和退出等环节工作程序、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负责人审核工作规范,按照任职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对负责人人选审核有关要求逐项细化,并提供详尽的申报材料参考文本,为协会商会审核等工作提供工作指引。负责人任职谈话办法,着眼于建立严肃的任职谈话制度,对任职谈话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督促负责人合法合规履职尽责。负责人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着眼于集聚各行业领域人才力量,为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队伍建设储备一批高水平人才,从储备、管理和使用各方面作出制度设计。

(甘凌燕)

(责编:金一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