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参与渠道 汇聚多方力量

孙知非 王文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要持续汇聚多方力量,形成多方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在基层实践中,多方主体参与渠道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完善。多方主体参与治理依赖于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协调能力。当前一些地方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但组织化、体系化程度不高,常出现多方主体“各自为战”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共治活力尚未充分释放。一方面,一些地方基层协商存在“议题由干部定、决策走过场”问题,决策过程缺乏群众实质性参与,群众真实需求难以融入决策链条,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群众参与多停留在“被动响应”层面,共治活力未充分释放。

数字赋能尚未破题。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可以显著提高各类主体参与治理的便捷性。许多地方尚未建立完善的社区治理平台,尤其是在共治协商对话方面,缺乏制度化、常态化共享平台,信息公开性、透明性不够,群众参与基层治理信息不对称。

为推动基层治理多方主体共同参与,需从加强党建引领、激发参与活力、数字赋能治理三方面协同推进。

强化党建引领,构建多方参与治理网络。一方面,加强组织覆盖,激活“红色引擎”。在传统村(社区)党组织基础上,向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合作社等领域延伸,凝聚党建合力。另一方面,整合多方资源,助力基层治理。通过“区域化党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如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探索志愿服务助力基层治理新路径,建立网格“1+4+N”工作机制,即“1个网格员+4个志愿者骨干+N个志愿者”,将党员志愿者、金玫瑰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融入网格,成立网格志愿者队伍,实现资源高效整合,助力基层治理。

激发多方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活力。首先,畅通多方主体反映诉求和对基层治理建言献策的渠道,引导多方主体在解决问题中切实感受参与基层治理的成效,从而提高其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北京市平谷区实施“下交群评”工作法,让村民参与、评议、表决村级事务,群众诉求解决的过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其次,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及时公开,推进群众参与不断深入。最后,通过各类激励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类主体的参与热情,探索建立对参与基层治理贡献显著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的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多方主体积极有效参与基层治理的良性循环。

数字赋能治理,搭建智慧治理平台。一方面,充分运用数智化手段,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与多方主体参与相融合,搭建多方主体参与平台。另一方面,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构建诉求处理一体化平台,打破各部门条块分割、信息数据壁垒,建设数据资源高度整合、一源多用、共建共享、流程优化的基层治理网络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治理效能。例如,北京市平谷区推动的“一网统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通过整合全区分散式业务流程、管理事项、信息系统、考评机制,实现各职能部门资源数据无障碍共享,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快速响应各类诉求,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拓宽多方主体参与的基层治理渠道,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实践表明,唯有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基层为治理效能,以数字技术打破参与壁垒,并用制度创新保障群众主体地位,方能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

(作者孙知非系北京电影学院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教师,王文培系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研究员)

(责编:田宇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