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近日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52个部门单位组成的自治区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对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履行统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等九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促进全区志愿服务高效统筹、高质量发展。
协调机制将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密切配合,联动高效推动新疆志愿服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志愿力量。
(张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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