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出合力 商出活力(学思践悟)

张峻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制度建设为根基、以创新实践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推进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协商活力显著增强。

坚持制度筑基

构建规范有序的协商体系

推动协商目录清单化。研究制定《山东省村(社区)协商指导目录(试行)》,明确村(居)民自治类、公共事务类、公益事业类等3类54项议事协商事项,涵盖集体财产处置、物业服务、环境改善、土地流转等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实际细化目录清单,推动基层协商“有章可循”。

推动协商流程规范化。推动《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发布,明确“收集议题、确定议题、公布方案、议事协商、督促落实”5个关键步骤,从议题征集到成果反馈形成闭环管理,推动议事协商从“凭经验”向“按标准”转变,有效破解基层协商“随意化”“形式化”等问题。

推动协商机制长效化。聚焦议事协商工作的可持续性,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动态评估调整等机制,不断完善协商目录,优化协商流程,让各类制度机制稳定运行,持续发挥作用,确保协商效能长期释放。

坚持创新驱动

探索极具活力的协商路径

深化创新实践探索。鼓励各地以议事协商为主题大力开展创新实验,推动形成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机制创新的示范成果。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探索推行“一单三议六步”民主议事协商机制,即一单申请、三级议事、六部化解议事协商机制,不断探索基层议事协商新路径。

加强创新服务供给。组建由省内外基层治理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指导团队,对基层探索推进的议事协商创新做法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基层明确工作思路、总结实验成效、推动成果转化,形成“点上突破、面上开花”的良好态势。

加强创新成果推广。定期组织各地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让基层干部“学有榜样、做有参照”,以示范引领推动创新走深走实,在全省营造议事协商的良好氛围。

坚持实效导向

健全务实管用的落实举措

丰富协商形式。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提出分层次建立村(社区)、楼宇(小组、小区)协商制度,不断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推进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本着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依托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民主评议会、民情恳谈会等,开展村民说事、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议事协商活动,有效解决村(社区)集体财产处置、物业服务、环境改善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提升协商能力。将深化村(社区)协商活动纳入全省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有关内容,通过专家授课、实地参观、案例分享等形式,加强对村干部、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帮助基层干部和居民掌握并有效运用议事协商的方法和程序,提高村(社区)议事协商质效。

推动协商落地。完善协商成果反馈跟踪和监督落实机制。对已决定的协商成果,督促相关部门向群众及时反馈协商成果落实情况;对协商后当场没有作出实质性决定的事项,采取适当方式反馈给参加协商的有关人员,以尊重协商参与者的付出并保障协商的严肃性。指导邀请社会组织、专家或媒体等第三方对协商结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增强监督实效。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王燕华 签发:王立国)